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住宅企劃科發稿日期:114年05月14日
聯絡人:張家純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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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市議會法規委員會審議今日審議通過,包租代管房屋稅優惠稅率調降為1%,盼鼓勵房東釋出屋源協助弱勢租屋
為鼓勵房東加入包租代管,臺北市政府依住宅法授權興辦社會住宅之房屋地價稅減免機制,於107年頒訂「臺北市興辦社會住宅及公益出租人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原給予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房屋稅自1.5%減徵20%比例後之1.2%優惠稅率課徵,惟自113年房屋稅條例修正後,衍生適用房屋稅率分別有1.5%及2%,於減徵20%比例後,部分房東適用稅率自1.2%提高至1.6%,故北市府啟動修法,提案修正「臺北市興辦社會住宅及公益出租人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將位於臺北市房屋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明訂房屋稅實質優惠稅率維持為1.2%。
今(14)日法條於臺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提送,與會議員一致認為為鼓勵房東釋出屋源協助弱勢房客租屋,臺北市應更強化鼓勵房東釋出之誘因,建議市府應有更積極之作為,故經法規委員會討論後,採以適用目前臺北市房屋稅率最低之自用稅率1%為條文修正方向,後續修正條文提報市議會大會三讀通過後依程序公布施行。
都發局說明,臺北市自106年起配合內政部實施第一期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至目前已推動至第四期計畫,並於計畫內提供超過50%比例房源照顧弱勢房客,中央與地方累計媒合已達1萬3000餘戶,本法案施行後,臺北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房東將可率先適用,且採取1%稅率,為6都目前最低,臺北市未來將持續精進並落實照顧弱勢房客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