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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訊息

有關300億中央擴大租金補貼, 114年合格受補貼舊戶,有關115年度案件重要須知事項,請詳閱

一、 如租約租期已到期,或租期未跨越115年1月31日之舊案申請戶,請儘速提供有效(新)租約供本局審查,以利後續撥款作業,如租期已到期或1月份租期未滿月之補貼戶,依據國土署規定須提供新租約後始能撥款,您可以下列方式提供:

(一)線上補件(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站:https://has.nlma.gov.tw/house300e/)。

(二)掛號郵寄(100207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8號9樓住宅企劃科收,請於信封註記案件編號)。

(三)傳真補件(傳真電話:02-27771061,請於文件空白處註記案件編號,傳真後請致電本局確認)。

(四)臨櫃補件,親至本局南門辦公室(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8號9樓)。

二、有關114年舊戶國土署將依序經由系統將資料轉交本局審查,審查期間為3個月,另因本市申請戶已逾10萬戶,故請民眾耐心等待,如想瞭解案件進度,可由內政部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線上申請網站查詢。

三、如有租金補貼相關疑義,可洽本局住宅企劃科服務股,電話:(02)2777-2186轉0再轉1,因來電數眾多,如電話未能及時接通,尚請耐心等候。另亦可以傳真方式將相關問題書寫完畢後,留下您的大名及連絡電話,本局後續將主動聯繫。

上架/更新日期: 114/12/19
資料檢視日期: 115/01/23
承辦人: [住宅企劃科] 諮詢專線
聯絡電話: 02-27772186 轉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