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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129次局務會議


  • 上次會報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略):
    • 平宅政策案仍請一科就都市發展政策研擬本局意見;並請許副總率本局一、二、四科與國宅處簡副總及一、二科研討后提報。

    • 請各科正工程司每週督導更新各科網頁資料,並請許副總檢視、督導。

    • 請一、二科就捷運系統環狀線先期規劃結果檢視。

    • 請四科速函文建會釋示本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管理維護古蹟(建成圓環戰備水池),該土地是否無償撥用。

    • 針對外界對舉辦活動臨時使用道路申請案之批評,應就使用前、使用中、使用後對申請者課以責任。

    • 請參考訴願會、法規會、工務局等單位辦理案例,審慎辦理慶福大樓更新案調處會議紀錄。

    • 文康活動請適度調派人員留守,處理業務。

    • 「景觀大獎」委辦案請加速辦理。

    • 請各科速推動本年度國內外顧問指導計畫。

  • 上次會報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略):
    • 平宅政策案仍請一科就都市發展政策研擬本局意見;並請許副總率本局一、二、四科與國宅處簡副總及一、二科研討后提報。

    • 請各科正工程司每週督導更新各科網頁資料,並請許副總檢視、督導。

    • 請一、二科就捷運系統環狀線先期規劃結果檢視。

    • 請四科速函文建會釋示本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管理維護古蹟(建成圓環戰備水池),該土地是否無償撥用。

    • 針對外界對舉辦活動臨時使用道路申請案之批評,應就使用前、使用中、使用後對申請者課以責任。

    • 請參考訴願會、法規會、工務局等單位辦理案例,審慎辦理慶福大樓更新案調處會議紀錄。

    • 文康活動請適度調派人員留守,處理業務。

    • 「景觀大獎」委辦案請加速辦理。

    • 請各科速推動本年度國內外顧問指導計畫。

  • 重大工作計畫報告(略)
    • 總工室建議「四十四坎街道博物館案」、「四十四坎附近地區街道改善計畫案」避免二次施工案,請四科依主秘指示必要時配合調整委辦案工作進度。

    • 因工務質詢提前於5月1日開始,請李正工程司洽相關議員,原訂5月2日辦理之廣州街說明會是否如期舉行。

    • 「架設工務局工程管理系統」協商結果,如有必要於本局架設該系統,則所需費用由地改委餘款支應。

    • 請局長室聯繫歐副市長辦公室確定入口意象案向歐副市長簡報時間。

    • 修訂綜合發展計畫——社會變遷下之都市空間規劃策略案請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對唯一參選者應評分篩選。

    • 景美溪上游段暨附近地區規劃案草案速送地政處討論。

    • 請加速辦理台北市都市發展指標建置案。

    • 台北區域縣市合作推動策略案請研訂共同議題。

    • 北醫訂於五月十七日市長走訪信義區機會向市長簡報東星計畫,該計畫涉及軍方土地,請區公所邀請軍方參加。

    • 街頭藝文表演計畫案請洽文化局是否有適當活動可提供藝人表演。

    • 田心仔案請速依議會決議內容與時限辦理。

    • 請依內政部五月一日對主要計畫、細部計畫分際疑義開會結論,於五月底前辦理北投區通檢案陳核。

    • 農舍放寬案不反對透過調整都市計畫解決既有聚落實際問題;新開發地區則以放寬建蔽率方式處理。

    • 內科回饋案內容應含配套措施,請速簽報市長。

    • 林茂生紀念館案局內部先討論。

    • 北投衛生所北側坡地是否影響未來改建請二科檢視。

    • 「悠遊首都台北——親水、歷史、藝文三軸建設計畫」請再檢視,就四年內完成之階段成果簽報秘書長。

    • 「悠遊首都台北——親水、歷史、藝文三軸空間改造與經營策略整體規劃」請林副總協助三科。

    • 請於「街道家具自治條例」送市議會次日前完成說帖。

    • 偶戲博物館接管事宜必要時與工務局協商。

    • 建啤案規範由本局自訂,以爭取時效。

    • 大稻埕河岸碼頭空間規劃請速定案。

    • 修訂大稻埕特定專用區都市計畫應設法解決停車問題,並加速辦理。

    • 請四科就都市更新基金之運用洽請會計室協助,並解決都市變臉行動計畫案經費不足問題。

    • 請速提報推動整建維護式都市更新執行計畫。

    • 請四科幹部多督導兩工作室,並就行政程序之周延多協助工作室同仁。

    • 青年公園週邊公共環境改善計畫案請速簽報向市長簡報。

    • 都市更新基金之運用與整宅之更新,請四科作更多之投入與推動,尤其是斯文里、基隆路、吳興街二期、南機場等四處整宅,請定期與地方人士接觸,了解地方需求,並提供協助。

    • 民間擬與本局合作出版本市街道圖及影像圖案請提報局內討論。

    • 請五科提醒同仁注意外業之安全。

    • 主秘室提報:公文處理績效統計。裁示:本局業務性質雖然非制式作業,但公文處理績效仍然應求改進。

    • 會計室提報:93年度概算請於5月10日前送本室彙整。裁示:各科室概算應於科室內先充分討論,並提報局內討論後,再送會計室。

    • 人事室提報:1.平時考核表、可支援工程獎金數額資料均請於4月30日前送本室。2.請假應事前辦理,外出請登記。3.溫度超過38℃同仁請速就醫,並照X光,如與SARS有關,以防疫假處理,否則以病假處理。4.市府函示於議會之部門質詢及總質詢期間,一級機關科室主管以上人員不得請事假、休假。5.本局奉示負責5月5日至9日南區停車場進口耳溫執勤,擬由一至五科各負責一天,各室支援。6.7月1 日本局10週年局慶擬併慶生會辦理。裁示:1.提報事項1請各科室速依期限辦理。2.請假、外出請依規定辦理。3.議會質詢期間請假規定請幹部遵辦。4.測耳溫請注意執勤態度。5.局慶要有活動之辦理。

    • 政風室提報:1.邇來有人假冒公務員行騙,請勿將同仁資料隨意透露給不明人士。2.請注意餐飲場所屬性,以免涉入不當場所。裁示:請轉達同仁照辦。

    • 秘書室提報:請各科室一週內就所擬之本局限制性招標制式投標須知草案,提供修正意見。裁示:請各科室一週內提供修正意見,秘書室彙整后,請主秘召集研討。

  • 重大工作計畫報告(略)
    • 總工室建議「四十四坎街道博物館案」、「四十四坎附近地區街道改善計畫案」避免二次施工案,請四科依主秘指示必要時配合調整委辦案工作進度。

    • 因工務質詢提前於5月1日開始,請李正工程司洽相關議員,原訂5月2日辦理之廣州街說明會是否如期舉行。

    • 「架設工務局工程管理系統」協商結果,如有必要於本局架設該系統,則所需費用由地改委餘款支應。

    • 請局長室聯繫歐副市長辦公室確定入口意象案向歐副市長簡報時間。

    • 修訂綜合發展計畫——社會變遷下之都市空間規劃策略案請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對唯一參選者應評分篩選。

    • 景美溪上游段暨附近地區規劃案草案速送地政處討論。

    • 請加速辦理台北市都市發展指標建置案。

    • 台北區域縣市合作推動策略案請研訂共同議題。

    • 北醫訂於五月十七日市長走訪信義區機會向市長簡報東星計畫,該計畫涉及軍方土地,請區公所邀請軍方參加。

    • 街頭藝文表演計畫案請洽文化局是否有適當活動可提供藝人表演。

    • 田心仔案請速依議會決議內容與時限辦理。

    • 請依內政部五月一日對主要計畫、細部計畫分際疑義開會結論,於五月底前辦理北投區通檢案陳核。

    • 農舍放寬案不反對透過調整都市計畫解決既有聚落實際問題;新開發地區則以放寬建蔽率方式處理。

    • 內科回饋案內容應含配套措施,請速簽報市長。

    • 林茂生紀念館案局內部先討論。

    • 北投衛生所北側坡地是否影響未來改建請二科檢視。

    • 「悠遊首都台北——親水、歷史、藝文三軸建設計畫」請再檢視,就四年內完成之階段成果簽報秘書長。

    • 「悠遊首都台北——親水、歷史、藝文三軸空間改造與經營策略整體規劃」請林副總協助三科。

    • 請於「街道家具自治條例」送市議會次日前完成說帖。

    • 偶戲博物館接管事宜必要時與工務局協商。

    • 建啤案規範由本局自訂,以爭取時效。

    • 大稻埕河岸碼頭空間規劃請速定案。

    • 修訂大稻埕特定專用區都市計畫應設法解決停車問題,並加速辦理。

    • 請四科就都市更新基金之運用洽請會計室協助,並解決都市變臉行動計畫案經費不足問題。

    • 請速提報推動整建維護式都市更新執行計畫。

    • 請四科幹部多督導兩工作室,並就行政程序之周延多協助工作室同仁。

    • 青年公園週邊公共環境改善計畫案請速簽報向市長簡報。

    • 都市更新基金之運用與整宅之更新,請四科作更多之投入與推動,尤其是斯文里、基隆路、吳興街二期、南機場等四處整宅,請定期與地方人士接觸,了解地方需求,並提供協助。

    • 民間擬與本局合作出版本市街道圖及影像圖案請提報局內討論。

    • 請五科提醒同仁注意外業之安全。

    • 主秘室提報:公文處理績效統計。裁示:本局業務性質雖然非制式作業,但公文處理績效仍然應求改進。

    • 會計室提報:93年度概算請於5月10日前送本室彙整。裁示:各科室概算應於科室內先充分討論,並提報局內討論後,再送會計室。

    • 人事室提報:1.平時考核表、可支援工程獎金數額資料均請於4月30日前送本室。2.請假應事前辦理,外出請登記。3.溫度超過38℃同仁請速就醫,並照X光,如與SARS有關,以防疫假處理,否則以病假處理。4.市府函示於議會之部門質詢及總質詢期間,一級機關科室主管以上人員不得請事假、休假。5.本局奉示負責5月5日至9日南區停車場進口耳溫執勤,擬由一至五科各負責一天,各室支援。6.7月1 日本局10週年局慶擬併慶生會辦理。裁示:1.提報事項1請各科室速依期限辦理。2.請假、外出請依規定辦理。3.議會質詢期間請假規定請幹部遵辦。4.測耳溫請注意執勤態度。5.局慶要有活動之辦理。

    • 政風室提報:1.邇來有人假冒公務員行騙,請勿將同仁資料隨意透露給不明人士。2.請注意餐飲場所屬性,以免涉入不當場所。裁示:請轉達同仁照辦。

    • 秘書室提報:請各科室一週內就所擬之本局限制性招標制式投標須知草案,提供修正意見。裁示:請各科室一週內提供修正意見,秘書室彙整后,請主秘召集研討。

  • 綜合指示
    • 因應SARS,請同仁注意個人健康,並請一、二科就支援點尋找適宜之區位。

    • 工務質詢將開始,請各科幹部依羅總要求將議會質詢模擬問答速陳核;另年度重要工作執行計畫速依指示修訂後彙陳。

    • 發布媒體新聞請注重時效,應於事件前一日或當日發布。

    • 各科室概算應於科室內先充分討論,並提報局內討論後,再送會計室,以減少會計室不必要之文書作業。

    • 部分案件速度太慢,請幹部督導同仁改進。

    • 同仁擬面報案情時,請局長室儘速安排面報時程,多利用8:30及17:30以後時段。

    • 請彙整經濟發展委員會建議事項成為可執行之方案。

    • 請許副總就都市更新基金之運作邀集會計室劉主任、四科研討

    • 本局成立將屆十年,請主秘召集會議研討編撰十年大事紀、成果展等事宜。

    • 本人就任將屆兩年,訂於近期邀各幹部面談。

  • 綜合指示
    • 因應SARS,請同仁注意個人健康,並請一、二科就支援點尋找適宜之區位。

    • 工務質詢將開始,請各科幹部依羅總要求將議會質詢模擬問答速陳核;另年度重要工作執行計畫速依指示修訂後彙陳。

    • 發布媒體新聞請注重時效,應於事件前一日或當日發布。

    • 各科室概算應於科室內先充分討論,並提報局內討論後,再送會計室,以減少會計室不必要之文書作業。

    • 部分案件速度太慢,請幹部督導同仁改進。

    • 同仁擬面報案情時,請局長室儘速安排面報時程,多利用8:30及17:30以後時段。

    • 請彙整經濟發展委員會建議事項成為可執行之方案。

    • 請許副總就都市更新基金之運作邀集會計室劉主任、四科研討

    • 本局成立將屆十年,請主秘召集會議研討編撰十年大事紀、成果展等事宜。

    • 本人就任將屆兩年,訂於近期邀各幹部面談。

  • 散會。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