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補貼係依循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之核定資料進行辦理,申請人如有申請資料應補正之情形(如租約續約、搬家、撥款資料變更等),應主動向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補正,或於接獲內政部公文通知後,於公文所載補件期限內完成補正。
惟為求完備本補貼款項核發及相應事務運行順暢,且為維護申請人權益,遇有申請人變更(如原申請人死亡、入監服刑、勒戒、非公費補助入住安置教養機構)、通訊住址變更、撤案、終止補貼、金融機構帳號變更之情事,請主動聯繫本局辦理。(諮詢專線:02-2777-2186轉0再轉1)
相關書表下載區: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官網首頁>>網站寶箱>>檔案下載>>居住服務>>112-113年度「臺北輕鬆住、租金分級補」住宅租金加碼補貼相關申請書
總統府104年1月7日華總一字第10300201421號令廢止「國民住宅條例」在案,有關國宅產權移轉等事項,請逕向轄區地政事務所辦理。
不可以,本補貼以申請時及領取租金補貼期間設籍且租屋臺北市為限。本局將自事實發生日停止租金補貼,並追繳溢領金額。
幸福住宅政策FAQ
Q1.什麼是幸福住宅?
臺北市政府規劃以公有土地參與都更分回、公益設施捐贈、TOD增額容積獎勵等方式取得之住宅,作為幸福住宅房源出租,並以新婚、育兒家庭為出租對象,為青年夫妻家庭提供階段性居住協助,適度減輕居住負擔。
Q2.幸福住宅所稱新婚家庭定義? 育兒家庭定義? 新婚及育兒家庭是否有年齡限制?
新婚家庭:指申請人於申請日前2年內結婚者,並以戶籍登記日期為準。
育兒家庭:指申請人或其配偶育有0-6歲子女(胎兒)者(以申請人或其配偶為該0-6歲子女之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者為限)。另申請人或其配偶孕有胎兒,應檢附審查基準日前1個月內之醫療院所或衛生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只要符合「新婚家庭」及「育兒家庭」之定義,無申請年齡上限之限制。
Q3.幸福住宅的申請資格條件和社會住宅一樣嗎? 租期、續租規定?
幸福住宅也是社會住宅,申請承租幸福住宅之所得或財產規定、家庭成員之認定、審查程序、簽約、換租其他房屋等規定,均與社會住宅相同,相關規定均於《臺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內予以明定,但幸福住宅僅提供予新婚家庭或育兒家庭承租。
幸福住宅租期亦應遵循《臺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第15條規定,租賃契約之期限最長為3年,租賃及續租期限合計不得超過6年。此外,續約時如承租人或其配偶育有子女,就讀承租人承租之社會住宅所屬或分發至本市公立國民小學學區學校,修業期未滿且續租之申請經社會住宅之經營管理者同意者,租期最長至國民小學修業期滿為止,最長為12年。另依《臺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第15條規定,承租人於租賃期限屆滿時仍符合社會住宅承租資格,且設籍於承租之社會住宅者,始得於租賃屆滿前向經營管理者申請續租,故承租幸福住宅之新婚、育兒家庭於入住後,應依戶籍法完成設籍,並於續約申請時檢具設籍之事實證明。
Q4.幸福住宅是否適用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折減補貼制度? 適用二胎加籤嗎?
幸福住宅屬社會住宅資源一環,故適用社會住宅之「分級租金折減補貼」制度,依幸福住宅承租人家庭所得多寡及承租房型,提供3,000至11,000元之分級租金折減補貼,直接折減於每月租金內,並得適用「育兒租金加碼補貼」,每育有1名子女,每月租金折減1,000元,最高折減3,000元。
幸福住宅之申請人,如申請時育有2名以上0至6歲子女(胎兒),亦得適用社會住宅二胎加籤機制,增加入住幸福住宅之機率。
現行住宅租賃市場上存在眾多問題,包含弱勢房客租不到適合的房子、租金價格過高租不起、承租的房子可能是違建等等,房東也會因為租屋管理麻煩、容易有糾紛等問題,而寧願將房子閒置不出租。政府透過辦理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除提供房東專業服務、保障租賃關係外,也協助弱勢房客解決租不到、租不起及租不好的問題。
為協助弱勢民眾於租賃市場租屋、鼓勵民眾釋出空餘屋,及減輕地方政府新建社會住宅的財政負擔,內政部社會住宅興辦計畫規劃以多元方式取得社會住宅,而本府居住政策亦採多元取得方式興辦社會住宅,其中即包含包租代管民間住宅方式,期藉由引進民間業者,協助民間租屋媒合、包租或代管,由具有租屋管理經驗的業者以專業角度協助房東及房客服務,除保障承租雙方權益外,並提高房屋所有權人釋出閒置住宅做為社會住宅使用之可能,增進住宅資源有效利用。
內政部委託地方政府與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辦理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相關業者如下:
一、本府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四期計畫租屋服務事業專線:
(一)崔媽媽蝸牛租屋有限公司02-23685670;02-23683071
(二)兆基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02-25239222
(三)睿達租賃住宅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前:富裕傳承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02-25233432
(四)大管家房屋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02-27317933
二、另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委託臺北市租賃公會辦理:臺北市租賃公會第4期計畫業者計10家(凌 群不動產有限公司、寄居蟹租屋有限公司、東昇國際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星華股份有限公司、匯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聯勝開發有限公司、易居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松信不動產有限公司、租寓平台股份有限公司、禾豐好宅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若欲透過以上10家業者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者,請逕洽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聯絡電話02-21006300)。
有關容積移轉前置作業查詢系統常見問題Q&A,請參考附件檔案,內有詳細說明及圖示。
西寧國宅安置戶依照搬遷到社會住宅簽約時預約點交日期及時間,與社宅管理單位(或物業管理服務中心)辦理新居社宅點交後即可搬遷,搬遷協助方案詳情請見西寧搬遷協助方案懶人包。
相關單位聯繫電話:
西寧國宅退租預約請洽西寧國宅社區管理站:02-2311-3183。
借用手推車、搬家電梯預約、廢棄物地點等請洽西寧國宅社區管理站:02-2311-3183。
福星社宅搬家貨車停車諮詢請洽福星社宅管理服務中心:02-2361-1258。
西寧國宅安置戶租金相關問題諮詢請洽都發局中區辦公室:02-2777-2186轉2749。
停車場月票、收費諮詢請洽維管業者(威瀧實業):(02)2944-1489、0975-130310。
住戶入住社會住宅後,即由本局將各式規範、管理機制、社區生活機能服務及該區社會服務資源等資訊,彙整為住戶手冊,供住戶查詢、使用,住戶如有社會福利需求,均可向各社福資源單位洽詢。社會局也會辦理社區宣導,使住戶有更多機會瞭解社區社福資源。後續本局與社會局將展開關懷弱勢住戶、視其需要提供各項社會福利服務,使弱勢住戶在遷居新環境後,亦能獲得良好適應、服務不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