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測量
執行精準的測量,以保障所有建築物符合管理系統,提供民眾安心且安全的環境
辦理建築線指示(定)、樁位測定、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核發及查詢及數值圖檔之申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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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係以計畫書圖闡釋計畫內容,經發布實施後,依都市計畫法第23條規定,應測定都市計畫樁位,以為實施都市計畫之依據,並據辦理地籍逕為分割測量(全市現有約42, 300個都市計畫樁位),又樁位正確與否及相關之管理,影響人民權益甚鉅。為有效提供各用樁單位使用,保持樁位之正確完整,以保障人民權益,落實行政程序之執行,提高行政效能,增進人民對行政之信賴。本局為便利民眾辦理地價稅減免、工商登記、建築物用途變更等需要,提供本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核發及查詢業務。 隨著資訊蓬勃發展,掌握最新資訊,作出迅速、正確的決策,是當前最重要的課題。 | |
第一股 1.都市計畫樁測設、檢測、管理維護暨定期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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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股 1.道路標高規劃、修訂及提供。 | 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 |
第三股 1.數值地形圖測製及修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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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分2種,第一種為不加註都市計畫公告日期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臨櫃申請當場即可領取;第二種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為公共設施用地並加註都市計畫劃設日期。
2. 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的有效期間是4個月。
3. 4個月期間內,如果有新的都市計畫變更時,應依公告發布實施之計畫為準,不再另行通知申請人。
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應將土地的地段地號資料逐筆填列於申請書(申請書可至市民服務大平臺下載或直接臨櫃填寫),申辦時不需任何證件、任何人皆可申請,除非經本局認定有查證地籍資料之必要時,才需檢附最新地籍圖謄本一份。
一、申請方式可分為以下兩種:
1.臨櫃申請:市民可以在上班日的上午8時30分起至下午4時0分止(中午不休息)親洽本府1樓東區都市計畫工作站辦理,隨到隨辦。
2.網路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申請網頁
二、收費方式: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應繳納規費,其收費標準為5筆土地以內以100元計算,每超過1筆需加收20元。
有關本市數值地形圖檔可依『臺北市地形圖數值圖檔申請使用及收費辦法』由網路或書面提出申請,可申請之格式眾多,包含DGN、DXF及SHP等2D格式,以及3D-DXF、KML等3D格式。倘民眾有建物模型需求,可申請SHP格式(內含建物屋頂高及出入口高)或其他3D格式使用。
另本局亦發布本市三維建物模型之I3S服務,提供各界在自有軟體或平台上可以免費介接使用。
請至「臺北市建築線指示申請系統」,以註冊帳號登入後,點選「案件查詢」選項,即可看到該帳號所申請案件之辦理情形。
建築線指示副本電子成果檔將於案件核准及繳款入帳後,以E-MAIL寄送成果,申請人再依所需副本份數自行列印應用。
依據「臺北市建築線指示申請辦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建築線指示圖自申請案件核准日起八個月為有效期限。
本市建築線指示圖申請方式分為紙本申請及網路申請。
前述書表取得方式如下:
紙本申請:
請至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測量科都市計畫工作站索取申請書〈1樓東區〉。
並至本府秘書處市民服務組〈東區1樓〉影印部或臺北市建築師公會購買專用(紅色)卷宗暨透明紙乙份。
依「臺北市建築線指示申請辦法」於透明紙上繪製申請位置圖、都市計畫現況地形圖、地籍套繪圖,藍晒乙份後於藍晒圖上(現況地形圖及地籍套繪圖〉以紅色區塊填滿申請基地範圍,申請基地範圍線以綠色表示,都市計畫道路以紅色線標示。
申請人加蓋印章於藍晒圖上連同透明圖〈不須用印〉及填寫紅色卷宗後。
逕送或以掛號郵寄至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測量科申請〈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南區)。
網路申辦:至「臺北市建築線指示申請系統」,點選「案件申請」選項,以註冊帳號登入後,網路登打申請基地地號等基本資料即可申請,免再檢具相關申請書圖文件臨櫃辦理。
請直接點選連結即可進入本局電子地圖英文網頁。
關於本局測製之數值地形圖,分為電腦數值圖檔及圖面紙本兩種。
電腦數值圖檔可依「臺北市地形圖數值圖檔申請使用及收費辦法」,由網路或紙本申請:
a. 網路申請請至「地形圖數值圖檔供應系統 」點選案件申請,透過台北市政府單一身分驗證入口登入後,直接選取所需圖檔提出申請,於案件核准後,系統會通知申請人列印繳費單,繳費單可至台北富邦銀行或超商進行臨櫃繳款,或利用信用卡、ATM轉帳,待款項入帳,系統將以簡訊及電子郵件通知至系統下載圖檔。
b. 紙本申請可至市民服務大平臺網站下載申請表,郵寄或親送至市府大樓(臺北市市府路一號九樓東南區都市發展局),待圖檔製作完成,申請人可至市府大樓自取或待郵寄。
如欲申請圖面紙本,可攜身分證明文件至市府大樓一樓東區都市計畫工作站櫃檯借閱後影印。
若只需查詢數值地形圖資料,則可利用本局「 臺北市歷史圖資展示系統 」、「 臺北市都市計畫整合查詢系統 」或本府工務局「 臺北市地理資訊e點通 」網站查詢。
可至市民服務大平台書表下載頁籤下載流程圖,並下載都市計畫道路標高申請書或水準點申請書。
申請道路規劃標高須檢附申請基地建築線指示圖影本乙份,申請水準點資料可免附。
郵寄、親送至市府大樓(臺北市市府路一號九樓東南區都市發展局)或至市民服務大平臺上網申辦(非全程式)。
可至 市民服務大平台 書表下載頁籤下載流程圖,並下載 都市計畫樁恢復申請書。
檢附申請基地建築線指示圖影本乙份。
郵寄、親送至市府大樓(臺北市市府路一號九樓東南區都市發展局)或至 市民服務大平臺 上網申辦(非全程式)。
地形圖:除道路、建物等平面資料外,同時具有地形資料之地圖。目前多以等高線表示地表之高低起伏,為線條與記號(稱為圖式或圖例)之形式,透過各種測量方法及必要之簡化(如道路上之車輛不畫),客觀記錄地表自然景觀與人為構造物,是各專業領域通用之地圖。依其記錄之方式可分為:
數值地形圖(如圖一):以電腦檔案依地物屬性分層記載之地形圖。可任意放大縮小、開關圖層與套疊其他地圖,即一般通稱之電子地圖。
類比地形圖(如圖二):早年電腦科技尚未發達以前,將地形圖記錄於紙張、膠片、布匹等材質,為非數位形式,故稱為類比地形圖。
影像圖:以類似照片形式(實為電腦影像)表現之地圖。能忠實呈現攝影時之地表狀況,毋須具備專業知識即能閱讀,非常適合一般大眾使用。因透過正射糾正技術進行坐標定位,又稱為正射影像圖。依所利用之飛行載具分為:
航測影像圖(如圖三):以飛機為載具,利用航空攝影測量(簡稱航測)及專用相機拍攝製作之正射影像圖。
衛星影像圖:以人造衛星為載具,利用遙感探測技術(與航測原理相近)拍攝並製作之正射影像圖。
空照圖、航照圖與航測圖:泛指以航測法製作之地圖。因無法分辨究為地形圖或影像圖,易生混淆,建議不使用。
實務上常以影像圖作背景,數值地形圖為前景,相互搭配運用,可兼具二者之優點。請參考本局「 臺北市歷史圖資展示系統 」及「 臺北市都市計畫整合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