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申訴方式及流程機制如下:
派駐勞工若有權益受損情形,派駐勞工得以電話或書面方式向勞工主管機關或本局人事室、履約管理單位提出申訴,並提供具體事證,如以書面提出時,應載明具體申訴事項、姓名、服務單位名稱、聯絡方式(含電話、住址、電子郵件等)。
向本局人事室或履約管理單位提出申訴者,應於受理後2週內,會請相關單位共同派員訪查申訴內容,進行查證及檢討。如承攬人有明顯違反勞務承攬契約,履約管理單位將儘速依契約條款處理,並轉請勞工主管機關依法處理。若屬履約管理單位不當指派,將簽請該單位改進,並視情節呈報機關首長。
二、勞務承攬派駐勞工權益受損時,可向下列機關或單位提起申訴:
本局人事室:02-27208889轉分機8311
本局履約管理單位:
綜合企劃科:02-27208889轉分機8258
都市測量科:02-27208889轉分機6171
住宅企劃科:02-27772186轉分機2916
住宅服務科:02-27772186轉分機2769
秘書室:02-27208889轉分機8298、1035
資訊室:02-27208889轉分機8310
會計室:02-27208889轉分機8302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權益中心:02-23026355)
勞動部(電話撥1955)
上架/更新日期:
114/08/19
資料檢視日期: 114/08/19
承辦人: [人事室] 陳佳舜
聯絡電話: 02-27208889 轉8311
資料檢視日期: 114/08/19
承辦人: [人事室] 陳佳舜
聯絡電話: 02-27208889 轉8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