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北市北投區奇岩新社區區段徵收區(三合段)」為可免建築線指示地區,自102年7月23日公告實施
指定「木柵二期重劃區內因重劃分配增設道路(原第2種住宅區變更為道路用地)」範圍內已開闢完竣之都市計畫道路境界線為建築線,自100年8月10日公告實施。該範圍內之建築基地若面臨已開闢完竣之都市計畫道路者,可免再向本府申辦建築線指示業務。
指定「南港經貿園區區段徵收地區」範圍內已開闢完竣之都市計畫道路境界線為建築線,自99年12月6日公告實施。該範圍內之建築基地若面臨已開闢完竣之都市計畫道路者,可免再向本府申辦建築線指示業務。
公告「南港區第二期市地重劃區及基隆河成美橋至南湖大橋段河道整治區段徵收地區」為可免建築線指示地區,自99年7月22日公告實施。
公告「臺北市士林官邸北側地區區段徵收區」為可免建築線指示地區,自99年5月11日公告實施。
公告「臺北市中山區金泰段及內湖區舊宗段、潭美段五小段」為可免建築線指示地區,自99年1月8日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