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規劃以公有土地參與都更分回、公益設施捐贈、TOD增額容積獎勵等方式取得之住宅,作為幸福住宅房源出租,並以新婚、育兒家庭為出租對象,為青年夫妻家庭提供階段性居住協助,適度減輕居住負擔。
為提供長者友善居住空間,市府將陸續開放社會住宅部分戶數,協助居住於無電梯老舊公寓之高齡者達成換居目標,並將高齡者持有房屋加入「臺北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
本府配合內政部辦理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並依「租屋服務事業認定及獎勵辦法」及「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等規定,透過公開招標程序徵選廠商媒合租屋。
本專區為本府為執行住宅法第6條,成立「臺北市政府住宅審議會」為本府住宅政策之諮詢、住宅計畫之諮詢及審議、社會住宅評鑑、評估提供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入住比率及區位分佈、本市民間興辦社會住宅申請案件之審議,及其他住宅相關事務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