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及任務
1、善用量化或質化資料撰擬性別分析,據以制定政策或調整、改善業務,並追蹤運用情形。
2、性別分析需對於性別處境之議題進行深入剖析並提出相關策略,若僅依統計資料撰寫描述統計不屬之。前開性別處境之內涵包括不同性別、性傾向、性別特質及性別認同等面向,探究其處境或需求是否存在差異,及造成差異之原因;並宜與年齡、種族、族群、地區、階級、文化、信仰、教育程度、障礙情形、移民、移工等面向進行交織分析(例如高齡身障女性、偏遠地區新住民女性),探究在各因素交織影響下,是否加劇其處境之不利,並分析處境不利群體之需求。
3、建置臺北市性別分析專區網頁。
本局一般公務人員(含機要人員)每人每年均須完成 3 小時性別主流化訓練:
性別主流化概念、性別主流化六大工具、CEDAW 公約落實與推動、重要性別議題、其他性別議題等。
本局主管人員(含政務人員)每人每年均須完成 3 小時性別主流化訓練:
培力主管之性別素養、性別敏感度、性別意識觀、主管業務與 CEDAW之關聯性及如何改善或避免性別歧視觀念、性別議題政策規劃及性別主流化與國際競爭力關聯等。
本局性平聯絡人及辦理性別平等業務相關人員每人每年均須完成 18 小時課程訓練,其中 6 小時以上應屬進階課程:
性別主流化相關課程、工具運用、實際案例、性別平等概念檢核實務等。
本局性平專案小組任務如下:
賡續落實性別主流化各項工具,並提升推動品質及擴大成效,包括協助訂定該小組性別主流化各年度實施計畫、提供該小組各執行辦理單位人員性別意識培力課程之建議、協助增刪修性別統計項目及指標、協助研析性別分析、審查性別影響評估及性別預算等。
協助該小組各執行辦理單位發掘業務與性別平等之關係,運用推展性別平等工作策略,將性別平等概念融入業務中落實,發展將性別觀點與業務職掌充分結合之具體措施、方案或計畫。
督導該小組各執行辦理單位於對外發佈或辦理與人相關(含擬人化形象之生物或非生物)或涉及性別議題之新聞、文宣或活動(包括新聞稿、長官致詞或談話參考、社群宣傳、文字、圖像、影像等),應運用「性別平等概念檢核表」自行檢視並於內部經承辦人直屬長官確認,以避免性別刻板、性別偏見及性別歧視等。倘有疑慮應依序諮詢性平聯絡人、性平聯繫圈及性平小組等機制,修正後始得發佈。
各執行辦理單位性別主流化各項工具表單、搭配府級及臺北市性別平等委員會政策規劃辦理之相關行動方案或計畫、與性別平等相關之專題、研究、成果、具體措施及方案等,建議經性平小組討論。
性平小組應預先規劃年度性平工作並彙整執行成果,至遲於每年第一次會議安排前一年度成果報告,以及該年度性平工作規劃議程。
推動其他性別平等促進事宜。
主要任務:
編製性別統計指標、項目並按年檢討修訂。
編製本局性別統計資料。
建置性別統計專區網頁。
強化臺北市國際指標納入性別面向。
一、依114年9月12日臺北市性別平等委員會第15屆第3次委員會決議及114年11月17日奉府核定辦理。
二、獎勵計畫如附件,預計於116年1月起展開各機關(構)自評作業,請依評分指標及時程預為準備。
114年9月12日臺北市性別平等委員會第15 屆第3次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本局於擬辦本市自治條例制定案及修正案、公共工程中程計畫及重大施政或與性別議題相關之計畫時,應辦理性別影響評估作業。
111年10月17日臺北市性別平等委員會第13屆第7次委員會議修正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