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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申請人同時申請租金補貼及承租社會住宅,須預先填妥放棄租金補貼聲明書,並於簽訂本案住宅租賃契約時生效,自租賃期間起算日停止受領租金補貼並應返還之。

上架/更新日期: 113/05/03
資料檢視日期: 113/10/09
承辦人: [住宅服務科] 沈敬軒
聯絡電話: 02-27772186 轉4010

本市出租國宅、中繼國宅及社會住宅之現住戶及候租戶,於其他社會住宅戶之申請原則如下:

(一)基於資源不重複受領原則,社會住宅、出租國宅現住戶及其家庭成員不得申請其他社會住宅。但:

(1)家庭成員為本市社會住宅或國民住宅承租人時,申請人於該家庭成員總租期(合計租賃及續租期限)屆滿前一年內始得提出申請。

(2)家庭成員承租本市國民住宅承租人,且具臺北市國民住宅出租及管理要點第11點第3項但書所定身分者,以其累計租期滿11年以上,申請人始得提出申請。

(二)出租國宅、中繼國宅及社會住宅候租戶於資格符合下,得比照一般市民申請租住一處社會住宅,然基於「資源有效使用」原則,申請人於輪配至出租國宅、中繼住宅 、社會住宅,或中籤承租其他社會住宅時,應選定其一,放棄另一住宅之候租或承租資格。

上架/更新日期: 113/05/03
資料檢視日期: 113/11/20
承辦人: [住宅服務科] 沈敬軒
聯絡電話: 02-27772186 轉4010

可重複申請,但擇一社區簽約入住後,喪失其他已申請之國(社)宅候租(補)資格。

上架/更新日期: 113/05/03
資料檢視日期: 113/10/09
承辦人: [住宅服務科] 沈敬軒
聯絡電話: 02-27772186 轉4010

都市更新相關問題 (開啟新視窗至都市更新處)

上架/更新日期: 113/03/19
資料檢視日期: 114/03/20
承辦人: [都市更新處] 許以琳
聯絡電話: 02-27815696 轉3048

「包租代管」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權責區分

壹、「包租代管」:

本府地政局辦理租賃住宅服務業相關管理機制。

貳、「社會住宅包租代管」: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係由業者開發物件、媒合房東客,由內政部委託各地方政府、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辦理計畫,故於臺北市轄內,尚有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辦理縣市版案件,及國家住都中心辦理公會版案件,其所屬主管機關及業者分述如下:

一、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縣市版案件):

本府刻辦理第4期計畫,委託業者計4家,如有租屋或出租需求,可洽服務業者瞭解;如有計畫內容欲詢問,可洽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詢問,聯絡方式如下:

● 崔媽媽蝸牛租屋有限公司(電話:02-23685670;02-23683071)

● 兆基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25239222)

● 睿達租賃住宅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富裕傳承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25233432)

● 大管家房屋管理顧問有限公司(電話:02-27317933)。

⯁ 管理機關都市發展局(聯絡電話:02-27772186#2523、2504、2507、2910、2511)。

二、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公會版案件):

由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辦理之「公會版」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目前第4期計畫委由10家業者開發物件媒合,聯絡方式如下:

● 凌群不動產有限公司(電話:02-25506685)

● 寄居蟹租屋有限公司(電話:02-25176729)

● 東昇國際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23933766)

● 星華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77552669)

● 匯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電話:02-66178885)

● 聯勝開發有限公司(電話:02-25705000)

● 易居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23217500)

● 松信不動產有限公司(電話:02-25471133)

● 租寓平台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27222750)

● 禾豐好宅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25475003)

⯁ 管理機關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業務窗口電話:02-21006300#356)。

參、本市住宅租賃糾紛便民服務管道:

一、向本市各區公所申請調解

二、向本府法務局提出申訴或申請調解:本府法務局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本市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電話諮詢:直撥「1950」或 02-27256169消費者服務專線

三、向本府地政局申請調處:本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02-27208889轉7474)

肆、內政部委託法扶會辦理住宅租賃糾紛法律扶助專案:

倘承租人(租客)有租屋糾紛,可洽「法律扶助基金會」法律諮詢專線:412-8518轉2再轉6(電話請直撥,手機請加02)

上架/更新日期: 113/03/18
資料檢視日期: 114/04/14
承辦人: [住宅企劃科] 游雅晴
聯絡電話: 轉2507

為協助危險及老舊建築物住戶加速重建,減低其重建所須資金貸款負擔,針對僅持有1戶住宅之家庭,倘該住宅位於本府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核准重建計畫範圍內,且家庭年所得低於住宅所在直轄市、縣(市)50%分位點家庭之平均所得,政府提供「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人須先向本局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定後,自行向金融機構貸款,由政府補貼貸款前3年部分利息,以減輕貸款利息負擔。

有關本補貼之相關訊息,請參考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作業規定專區

上架/更新日期: 112/06/21
資料檢視日期: 114/04/15
承辦人: [住宅企劃科] 諮詢專線
聯絡電話: 02-27772186 轉9

1. 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分2種,第一種為不加註都市計畫公告日期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臨櫃申請當場即可領取;第二種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為公共設施用地並加註都市計畫劃設日期。

2. 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的有效期間是4個月。

3. 4個月期間內,如果有新的都市計畫變更時,應依公告發布實施之計畫為準,不再另行通知申請人。

上架/更新日期: 111/10/11
資料檢視日期: 114/03/17
承辦人: [都市測量科] 洪子淩
聯絡電話: 02-27208889 轉6171

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應將土地的地段地號資料逐筆填列於申請書(申請書可至市民服務大平臺下載或直接臨櫃填寫),申辦時不需任何證件、任何人皆可申請,除非經本局認定有查證地籍資料之必要時,才需檢附最新地籍圖謄本一份。

一、申請方式可分為以下兩種:
1.臨櫃申請:市民可以在上班日的上午8時30分起至下午4時0分止(中午不休息)親洽本府1樓東區都市計畫工作站辦理,隨到隨辦。
2.網路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申請網頁


二、收費方式: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應繳納規費,其收費標準為5筆土地以內以100元計算,每超過1筆需加收20元。

上架/更新日期: 111/10/11
資料檢視日期: 114/03/17
承辦人: [都市測量科] 洪子淩
聯絡電話: 02-27208889 轉6171

有關本市數值地形圖檔可依『臺北市地形圖數值圖檔申請使用及收費辦法』由網路書面提出申請,可申請之格式眾多,包含DGN、DXF及SHP等2D格式,以及3D-DXF、KML等3D格式。倘民眾有建物模型需求,可申請SHP格式(內含建物屋頂高及出入口高)或其他3D格式使用。

另本局亦發布本市三維建物模型之I3S服務,提供各界在自有軟體或平台上可以免費介接使用。

上架/更新日期: 111/02/16
資料檢視日期: 114/03/17
承辦人: [都市測量科] 賴詩惠
聯絡電話: 02-27772186 轉2409

都市設計是促進基地開發及土地之有效利用之手段,可以成就區域優良之人行與車行空間,建築物量體造型色彩風格之整體性。

臺北市的都市設計審議機制始於1982年,說明如下:

1、應審議開發案:開發案基地位屬都市計畫劃定都市設計審議地區,或開發條件達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規則第二及第三條各款規定者。

2、規範面:都市計畫所載都市設計準則,審議參考範例及注意事項(即通案要求)。

3、審議面:都市設計審議幹事會及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

應辦理都市設計審議程序之申請案,應符合都市計畫所載都市設計準則、審議參考範例及注意事項規定,再經過都市設計審議幹事會及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始得申請建造執照進而開發。


相關連結:

上架/更新日期: 110/09/27
資料檢視日期: 113/12/17
承辦人: [都市設計科] 林子筠
聯絡電話: 02-27208889 轉8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