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黃景茂局長
紀錄:江宜庭
出席:王玉芬副局長、羅世譽副局長、劉美秀主任秘書、邵琇珮總工程司、王金棠專門委員、蔡學義專門委員、張立立專門委員、吳金龍專門委員、陳智盛專門委員、葉家源副總工程司、羅文明副總工程司、楊少瑜正工程司、鄭人豪正工程司、湯勇循正工程司、汪海淙專員、周俊嘉、潘玉婕、黃智卿科長、楊智盛科長、林芝羽科長、陳建志科長、吳名秋科長、魏國忠科長、邱婉清科長、林玄理科長、陳志丞主任、吳安琪主任、張玲玲主任、郭璧瑩主任、王超弘主任、孫定一正工程司、方定安處長、簡瑟芳總工程司、陳德禾正工程司、張明森處長、虞積學總工程司、梁守強正工程司、李松鶴專門委員、洪志生副執行長
-
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無
-
各科重大事項提報
-
洲美社宅放寬三人申請四房型,請住宅服務科儘速研擬防堵轉租變成二房東機制,並向副秘報告。
-
成立社宅行政法人案,請住宅服務科儘速研擬財務評估。
-
請都更中心持續爭取案源以增加營收。
-
議員針對容積代金運用標購公共設施保留地公告現值上限15%意見,請綜合企劃科由府會聯絡人協助妥為向議員說明,並向陳參議慶安報告。
-
違建查報人員接獲議員關切案件,請主動反映至關懷小組,並視案情程度分層向處長、局長及市長報告。
-
內湖五期重劃區之都市計畫及裁罰議題,請都市規劃科及建築管理科視局長時間,排定與彭副市長共同研議。
-
請住宅工程科注意社宅發包進度表及整體進度表間資料之一致性,其中決標日期係以發包中心決標日期為準。
-
有關違規案件落實源頭管理,請建築管理科及建管處修正處理流程時會辦法務局。
-
北投珠海市場案請更新處依法評估是否劃為公劃更新地區,並持續與里長及地方溝通。
-
東明社宅店舖得標店家如進駐時需設置冷氣及瓦斯,請住宅企劃科會同住宅工程科及店家先至現場會勘。
-
-
綜合指示事項
-
議員及里長提出之建議,請各科處妥為處理,又未能執行案件應妥為說明,避免案件反映至市長。
-
有關各科處提供市長向議會報告及向市長報告之簡報,請注意文字數量(勿太多)、顏色對比情形(勿淺底白字)及其為最新政策內容。
-
請總工及各科室主管注意同仁間業務分配均衡且適量。
-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