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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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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重大事項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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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社宅招租部分,請住宅服務科及住都中心檢討招租申辦管道應有一致性,不限郵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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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住宅服務科及住都中心就招租申辦方式之FAQ提供充份內容,以供1999掌握資訊,即時回應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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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都市規劃科就體育局提供運動中心2.0之場館,協助提供該場管之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俾利是否辦理BOT之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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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建管處將新建建築物設置雙水塔以支援立體綠化之議題,納入建築師公會交流議題。另請都市設計科及建管處評估刻辦理綠化實施規則加強立體綠化部分,是否已充分考量澆灌系統及以中水回收系統支援之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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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城市願景館規劃部分,因涉及城市模型及都市樣貌,請都市測量科及綜合企劃科參考日本森集團之城市模擬規劃,並請綜合企劃科為窗口,連繫森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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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綠化實施規則修法,請建管處於5/6前完成法務局法規委員會審議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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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都市設計科於5/6市政會議降溫城市報告,盤點目前本局就降溫城市辦理各項市民有感、看得見之亮點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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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綜合企劃科向捷運局了解城南發展計畫範圍及內容,作為後續公館圓環計畫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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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重啟東湖社宅評估,原爭議之交通議題,在於立體停車場興建完成後,獲有效改善為重點。請住宅工程科洽當地里長了解意見,以推進後續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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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市長與里長有約座談會部分,請兩處及各業務科回應區公所資料要明確,並提供預定完成時間,並請秘書室掌握會議資料更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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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指示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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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今日第2338次市政會議市長裁示事項,請兩處及業務科室遵照辦理,並轉達同仁: (一)所有局處都要重新思考,政策方向能否更聚焦?行政作業能否更精簡?跨局處協作能否更順暢?以真正發揮綜效。希能看到一個能夠突破現狀及克服困難的團隊,而非永遠維持現狀、延續問題的機器。因此,臺北隊必須更快、更有效率、更有決斷力,要成為行動的改革者,所有局處都要為市民負責,不僅是把事情做完,而是要把事情做好,更要做到最好,這是一個新的開始,沒有時間等待,大家要全力以赴。 (二)躍動館除作為運動中心外,亦可考慮增加複合式經營空間,對社區經濟效益會更好,如能妥善運用容積率,從複合式經營角度規劃躍動館,相信BOT會有更大的可能性。請體育局發揮更大的想像空間,思考朝複合式經營的方向,以及吸引更多有財力的公司跨界參與,請都發局協助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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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研考會主委於2338次市政會議提出未來政策宣傳部分,應有成效評估、宣傳期程須清楚明確,並留下宣傳管道之完整記錄。請兩處及各業務主管轉知同仁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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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會計室報告審計部調查中央補助地方機關辦理計畫型補助之採購案,應依規定填報財產增加單;若預算執行上遭遇困難或有需跨機關協調事項,須府級長官協處者,均請儘速提出,俾及早解決問題部分,請兩處及各業務主管轉知同仁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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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秘書室報告114年3月13日俞副秘書長主持「市長於議會承諾事項列管會議」,本局主、協辦案件列管情形部分,請兩處及各業務主管轉知同仁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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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