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緣起
臺北市為全國首都,都市基盤設施建置完善,但土地資源有限,產業結構由過去二級產業逐年轉型以三級產業為主,知識與技術密集產業為核心,而生產製造等產業則逐年轉型以研發中心或營運總部為主。為配合臺北市產業發展需求,本市陸續進行全市工業區土地使用與產業現況調查,研擬全市工業區空間定位及分類並研擬檢討原則,併同研擬「臺北市都市發展暨工業區檢討變更策略」,該策略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107年1月16日第2次會議決議建議通過,並提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07年3月27日第919次會議報告,經本府107年5月29日核定。
本府辦理「變更臺北市內湖區北勢湖工業區及新明路工業區為特定專用區主要計畫案」,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112年2月17日第1會議討論結論請本府修正107年臺北市都市發展暨工業區檢討變更策略,作為臺北市目前審議中及後續工業變更案件之指導原則,爰此本府112年8月29日另案提送「臺北市都市發展暨工業區檢討變更策略修訂版(草案)」,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112年9月18日第1次會議討論、113年2月27日委員會第1051次會議報告確定,作為本市目前審議中及後續工業區變更案件之指導原則,再經本府113年6月4日核定「修訂臺北市都市發展暨工業區檢討變更策略」。
二、辦理進度
(一) 112年9月18日:內政部都委會專案小組第1次會議。
(二) 113年2月27日:內政部都委會第1051次大會報告。
(三) 113年6月4日:本府核定。
三、未來展望
(一) 配合產業空間結構調整土地需求型態並指認策略基地,以發展優勢產業達到產業群聚效益。
(二) 檢討地區發展需求,藉由都市計畫變更機制賦予土地再開發政策方向,並藉由回饋機制取得公共設施用地,同時提供公共設施以改善地區環境品質。
(三) 透過全市或各行政區辦理通盤檢討機會,檢討變更工業區為特定專用區,並研擬變更回饋機制以滿足產業使用空間,同時兼顧老舊聚落居住需求,加速工業區都市更新與轉型。
(四) 依據本市製造業以企業營運總部及研發中心為主要之運營型態,與北北基桃產業發展相互連結,配合中央政策與本市產業發展需求,在使用規劃上保留產業使用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