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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57次主管會報


  • 上次會報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略):
    • 廣州街案請確認廣州街二一八巷是否為徵收道路,並儘快召開協商會議。

    • 未來地改造案之委外監造設計費編列請依「92年度預算案應行注意事項」規定,專案簽報市府。另未來地改案監造設計費的使用方式請與本府養工處、公園處等工程執行單位召開協商會。

    • 社區總體營造請於近期彙整相關資料簽報開委員會。

    • 八條廊道於親山活動時請考慮於現場做臨時性解說及指引設施。

    • 容留案局內分工請與局長約時間討論。

    • 中華電信案請先召開局內協商會,討論原則性議題。

    • 請注意城鄉風貌補助款的充分運用,避免繳回。

    • 請注意督促剝皮寮老街修復案之都設審議進度。

    • 爾後各科室辦理活動如需警察單位派員,請及早知會政風室。

    • 檢調單位如要調閱本局資料,請知會政風室。

  • 重大工作計劃報告(略)
    • 公共設施多目標使用案可先討論原則性議題,細部則請承辦人再確認,並加速辦理。

    • 內湖科技園區請於七月三十日前公告。

    • 首都核心區都市設計論壇總結討論會延期要先通知相關人員。

    • R13案請邀臨軟體園區面之地主、里長、地方代表、建設公司等召開說明會,俾利日後推動順利。

    • 大理街糖廍公園案協調台糖促成乙項,涉及爭議部分請與局長約時間討論,無爭議部分可建請先公告實施。

  • 綜合指示
    • 部分同仁處理公文的方式及時效應加強,各主管對特別件之核准應加強管制,同仁在接到難處理之公文時,如有疑義,應先與長官討論。

    • 同仁處理公文應知優先順序。

    • 未來市政建設藍圖案可分批陳判,並請依限送研考會。

    • 各科室檢送議會或市政會議的資料應經局長過目。

    • 露天座案請加強行銷,並提供相關簡易配置圖等範例資料供申請人索取參考。請保留索取人的資料供日後徵詢意見之用,並主動邀相關業者說明踏勘。

    • 社子島案辦理報部計畫書中,部分呈核內容及數字有誤,請儘速修正。

    • 中泰福華案請速處理,如福華不參與,請評估其合理性並函復該單位。

    • 寧夏路案請發放相關說明圖說讓地區居民、里長充分了解計畫內容。

    • 福州路變電所案之問題,宜速解決。

    • 廣州街請安排局長拜會地方兩位里長。

    • 請督促沅陵街商店街改造案工程開工時間為八月下旬前。

    • 巨蛋案請依都市計畫相關規定儘速辦理。

    • 寧夏路、廣州街、西門圓環等案請收集本局與市場處相關資料。

    • 局內相關工程案請做好敦親睦鄰工作,以利工程進行。

    • 親山案說帖請送各相關單位。

    • 士紙案下週提都審會報告。

  • 散會。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