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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會報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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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廣州街案請速請專家學者協助檢視,加速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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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紙廠、中泰兩案之協議書請二科併案召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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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家具案請加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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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成果專刊請四科先提報討論,並蒐集新聞處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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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工作計畫報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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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入口意象、暮染觀音、藍色公路三案,請總工室召集三、四科研商各案之區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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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車站特定專用區案請二科就高鐵站影響範圍列入檢討,不應僅限於忠孝東路、南港路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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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機場邊緣規劃案應將濱江街、撫遠街未發展地區納入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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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刻進行國父紀念館周邊建物高度管制檢討,對其他特定地區(如中正紀念堂、博愛特區)周邊建物高度之管制亦應進行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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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大道兩側都市計畫調整案請將都市設計與都市更新列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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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岩里變更案請加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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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公共藝術設置案,可提出意見,但應尊重法務部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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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戲博物館開幕活動委辦案請加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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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對學校「溫水游泳池案」之建議,請簽報市長后,送請教育局未來執行時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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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茶葉街、佛具街推動成果,請策劃未來推動之主題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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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提報之「工友優退方案」,本局並無超額工友,本案應就全局通盤檢討,並提人評會討論,不得個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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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室提報之「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案」、「台北市政府公文電子交換名詞定義案」均請轉知同仁依新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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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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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審查遭暫擱部分,請各科室備妥說明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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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一科蒐集「經濟學人」評比最適合居住城市指標資料,列出本局於短期內可達成者,並積極推動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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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四年建設藍圖請提報十月二十二日市政會議,於十月二十五日定稿,陳副市長,並送研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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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蛋案說帖請再充實資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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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成果專刊請四科儘速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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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提報之各行政區發展藍圖,以中山區之發展構想、士林區之資料分析、萬華區之短、中、長期具體方案最佳,各案請師法前述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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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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