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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63次主管會報


  • 綜合指示:
    • 假日時,各幹部手機請保持待機,俾便隨時聯繫。

    • 市長指示本局應加強對媒體溝通說明相關業務。請提供松山機場、松山菸廠、福瑞酒店、翻轉軸線、東星大樓::等案資料。

    • 公文書請兩位副座與總工程司儘量決行;承諾年底完成事項,如:貴子坑、威京回饋、西門市場、建成圓環::等案務請如期完成;地改案請林副總費心督導。

  • 重大工作計畫報告(略)
    • 擬邀請市長參與之行程,請速確定時間簽陳市長。

    • 富吉紙行處分案,請將案情提報秘書長。

    • 九十二年度「城鎮地貌改造」申請案,請備妥簡報資料。另請洽催衛工處等速依期限辦理九十一年度案。

    • 請改善偶戲博物館案照明與樓梯間隙。

    • 四平街案如有問題請提報李副秘書長。

    • 「台北市行人徒步區自治條例」請依人團法規定修訂相關條文,並釐清徒步區團體之主管單位。

    • 大龍街案挖出之材料請協調大龍國小設置。

  • 散會。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