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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79次主管會報


  • 上次會報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略):
    • 請各科與總工室於每週五將記者會題目自行上網登錄,由總工室於每週一彙陳局長確定題目。

    • 4月3日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變更開會時間,請三科事先通知與會人員。

  • 重大工作計畫報告(略)
    • 請再與蓬萊國小、里長、雙連市場等溝通,了解地方人士對寧夏路二期工程之意見,作后續推動之參考。

    • 本年度社區規劃師評選已完成,請速辦理授證、卸任者發謝函、新任者掛牌::等后續作業。

    • 請簽報市長確認寧夏路攤販污水截水溝(暨日後類似案件)以市場處為起造人及維管單位。

    • 各委辦案件於簽約後及辦理期末簡報前,請先向局長報告,俾確定各案總結報告內容。

    • 本府災害防救委員會本局不派專職人員,惟應指派專人參與,並依實際需要出席會議。

    • 貓空案請簽報向市長簡報。

    • 請一科檢討釐清北醫「東星計畫」案之實際用地需求。

    • 請一科通知本局同仁踴躍參加四月六日聖母峰二代情登山活動。

    • 請檢視議員政見處理情形,於週四前交一科彙整。

    • 南港成福路都市計畫變更案,請函內政部,敘明該案係屬細部計畫公共設施,應不須報部核定。

    • 請二科於都委會審議計畫案前,彙整各單位意見,俾免於會中有不同意見,徒增困擾。

    • 重大公共工程及城鄉風貌補助款各案所設置之告示牌、導覽牌,請依規定雙語化。

    • 市民大道兩側都市設計準則請提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討論。

    • 巨蛋案請二科速整理都委會專案小組意見,速提請林副總召集二、三科及其他相關人員研討后,向局長提報。

    • 街道家具設置營運自治條例送議會審議後,請將推動計畫簽報市長。

    • 請三科洽法規會,就仁安醫院歷史建築容積移轉案釐清相關法令之位階。

    • 中央已廢止實施容積管制地區綜合設計鼓勵辦法,請二科檢視是否影響本市分區管制規則及有無修法必要。

    • 建啤案請洽催森海速完成報告書,俾提報市都委會。

    • 重慶北路綠廊道案、茶葉街案請四科指派人員掌握工程施作情況。

    • 東新大樓更新案請四科提醒申請單位掌握時效。

    • 淡水河跨河平台規劃案、西門地區公共環境改善計畫案除公開公告外,請邀績優單位參與投標。

    • 大稻埕特定專用區細部計畫案請洽三科就都市設計準則協助檢視修訂。

    • 黃秀臣訴訟案請陳報進展情形。

    • 人事室提報:1.同仁請病假,請主管了解是否與SARS有關,如有關,請告知本室,俾通報衛生局防疫小組。2.自3月28日起暫停因公前往大陸、香港、越南地區,如係個人休假,亦應避免前往並依相關規定辦理。3.擬聘僱人員案,請將聘僱用計畫書表於4月4日下班前送本室彙辦。4.92年文康活動經召集各科室代表研討,將就一日遊、二日遊各兩路線調查同仁意見。裁示:一.提報事項1與2請轉知同仁照辦。二.提報事項3請依期限提送資料。三.提報事項4請辦理同仁意見調查。

    • 政風室提報:1.邇來有不法份子假冒政風人員勒索同仁,如有同仁遇此情況,請通知本室。2.市長以上長官出席之活動,依規定應加強安全防護,故辦理此類活動時,請知會本室。3.請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案,限制性招標不得為特定廠商量身訂作。裁示:一.提報事項1與2請轉知同仁照辦。二.提報事項3請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案。

    • 秘書室提報:1.為防治SARS,公管中心請各單位上班時間打開窗戶,下班時關閉窗戶。2.公園處檢送路燈電費認捐辦法過局,請同仁踴躍認捐。3.本府完成「行政管理資訊網/我的會議」系統,府內各機關開會通知由此系統辦理收發。裁示:請各科室轉知同仁配合辦理。

  • 綜合指示
    • 請資訊小組檢視各科室既有電腦設備配置情形,並配合同仁業務實際需求,合理分配本年度新購電腦設備。並請各科室落實財產保管,請秘書室落實財產管理與盤點。又財產應依規定完成報廢程序後,始得報廢。

    • 經濟部預定4月20日決定南港展覽館案,請二科掌握狀況。

    • 請依本月31日向市長簡報重大案市長裁示內容,速研擬重大案執行優先順序。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