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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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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寧夏路廣告招牌更置美化案仍維持90cm之規格且仍維持9月29日進場不再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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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92年度社區規劃論壇案,仍要辦理,但,可修改招標須知,減小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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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關渡平原案速簽報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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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松湖變電所案全案簽報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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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局長兼國宅處處長,業務繁重且行程緊湊,各科室要局長主持之提報技術會報應配合局長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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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重大事項提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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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十三年度文建會「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及營建署「新故鄉社區營造-社區風貌營造計畫」案社區提案部分,基於社區營造精神,好案儘量推動,關於地方配合款部分,由本局盡量協助。可找主計處、民政局、研考會先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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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請注意「師大公園裝設噪音提醒裝置」後續辦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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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六屆亞太不動產年會派員及攤位擺設主題,以台北市發展願景為主,並以拼特色、拼發展、拼經濟為主軸。以平台方式展現台北發展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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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定空地及騎樓設置露天座規劃會報新申請應邀請消防局與會,並注意消防安全配合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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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協調信義獅子會協助吳興街象山入口意象工程施作案是否可與象山入口意象案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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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速推動台北市特色指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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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有關內政部審查「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有土地交換辦法」草案,請掌握都市計畫規劃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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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法定空地設置露天座規範請邀集相關單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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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請掌握臺灣設計大展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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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請儘速與交通局及建管處確定管制規則停車位設置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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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內湖垃圾山案,本局僅訂使用項目與強度,不做實質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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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儘速簽報「臺北科技走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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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小坪數單元與高樓層高度開發案設計審議原則」速提委員會報告,並簽報市長,並先詢問法規會是否有涉及社會公平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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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有關本市「四平街(松江路伊通街)地坪改善工程違章拆除及施工請儘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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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悠遊首都-山水、歷史、藝文軸線空間改造與經營策略整體規劃」委託案將影響明年爭取補助,請督導規劃單位注意內容與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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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請三科於召開第100次「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委員會議前,邀請委員餐敘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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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請協助扶輪社辦理參觀市政建設事宜,請盡量協助類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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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景觀總顧問」請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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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東星大樓案辦理情形速簽報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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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請注意推動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機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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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有關萬華區淡水河跨河平台案請掌握時程,並加強督導規劃單位,報告速送與會者,否則延期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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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台北市道路臨時活動使用管理規則」法規會審議請洽交通局是否要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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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請與交通局協商本局對於台北車站國際競圖規劃之需求並列入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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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市立美術館與法國龐畢度文化中心策辦之「城市中的旅行」教育展,航測影像參展樣張製作請五科積極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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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翡翠水庫QuickBird衛星影像圖檔請第五科協助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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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93年度預算員額共148人,臨編1人市府核下56人技工、工友、駕駛共15人,約聘僱15人,職缺出缺不補,並空留職缺約聘僱9人列為出缺不補,回歸考試用人,請轉知各科室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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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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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請四科彙整可以利用都市更新基金協助之案件並向市長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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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整理本市施政重點,(時間、空間、工作項目)向市長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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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議會已開始,請各科室洽李正工程司了解議員關心事項,關鍵細節要注意,議員資料儘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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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9/29市長簡報架構請四科儘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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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有關採購案(如街道傢俱)可以參考捷運局電聯車採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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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市有財產有133筆基地,可否應用,由四科洽財政局並請請許副總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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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有些個案變更應先視其時效辦理,不要納入通盤檢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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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請脫副座協助有關杜拜案,本局是否參與或由NGO參與,經建會意見為由NGO提出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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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各位幹部與同仁積極協助案件推動:一科:親山親水、緑軸、水域、GUO、公有地利用、國外顧問、空總、跨域合作案二科:分區管制、重要地區都市計畫案如關渡、內科、信義計畫案保變住、公設通檢如學校部分、華山與中央合作等案件三科:街道家具、親水計畫(藍色公路)、三軸計畫、特色街區、公共藝術、徒步區、自行車道系統、忠孝東路與羅斯福路斷面改造、城市館等四科:北大同、整宅、理教公所、整建維護、市有宿舍,以後這些案子請幹部認養,科室主管推動案件原則:指導提前、決策明快、不求滿分、但求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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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中華民國都計學會年會即將舉行,請本局幹部同仁盡量參加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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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