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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98次主管會報


  • 壹、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略)
    • 一、請整理本局處理師大公園噪音案過程資料,俾向蔣議員說明。

    • 二、台灣設計大展案請掌握時程,積極協調各介面,必要時與文建會討論。

    • 三、管制規則停車位設置標準案請掌握時程,並要求各單位於時限內提供具體意見。

    • 四、內湖垃圾山案請二科再與相關局處幕僚科討論。

    • 五、請於本週四前洽詢法規會,「台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小坪數單元與高樓層高度開發案設計審議原則」有否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虞。

    • 六、景觀總顧問案請參考秘書室意見,依採購法第14條規定辦理。

    • 七、都市更新基金運用案請加速辦理。

  • 貳、各科室重大事項提報(略)
    • 一、寧夏路廣告招牌更置美化案請持續與地區溝通說明,並妥為因應。有關攤商建議增設截水溝案,以透過管理機制與清理方式維持環境為優先,如要增設截水溝,則以市場處同意為要件。

    • 二、向陽路圓環等本年度入口意象案請於期末簡報前向本人說明案情。

    • 三、文建會及營建署辦理之93年度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均已交由地方政府展開甄選作業,本局93年度各項計畫亦應積極辦理前置作業,俾於預算通過後,即加速推動。

    • 四、廣州街(梧州街至環河南路)案請速簽報。

    • 五、行義路案、貓空案請加速辦理,後續則推動至善路案。

    • 六依大法官對騎樓解釋文之法意,在安全無虞且不影響他人前提下,法定空地設置露天座似可考量。、

    • 七、直興市場案應就都市計畫協助解決問題。

    • 八、AIT案先函請市都委會優先審議;另請整理市都委會審議計畫案進度資料,協調該會加速審議。

    • 九、保變住案請依張委員石角意見,準備相關資料,於專案小組會議提報。

    • 十、分區規則第五條修訂案請加速辦理。

    • 十一、關渡平原休閒產業規劃案請簽報市長。如有必要,局內再討論。

    • 十二、都市設計審議應依法行事,法無明文規定事項,不宜強制要求。但可要求業者提出說明,或列入管理規範,加以控管。

    • 十三、住6-6案請函請環保局、交通局研提具體意見。

    • 十四、整宅更新案請就最具可行性之基隆路整宅及林口整宅積極推展,做出具體成果。基隆路整宅更新案請依相關會議結論速辦理問卷調查。斯文里三期辦理情形請向局長報告。

    • 十五、北大同文化園區案請速彙整資料向市長簡報。

    • 十六、921將屆,請四科速整理東星大樓等相關案件辦理情形資料,就市府對各案之協助提出說明,以免外界對本府有所誤解。

    • 十七、人事室提報:1.市府函示清查具專業證照人員有無出租或兼職情事,請各科室配合填報調查表。2.擬發放5-7月工程獎金案請核示。3.配合無紙化作業,自10月1日起全局試辦線上請假,由首長核定之假單,則依原規定辦理。4.本局組編案人事處將於下周提市政會議討論。裁示:1.專業證照案請轉達同仁配合辦理。2.工程獎金案請清查全局代辦案,就本局全年可能財源通盤考量后,統籌研議發放方式,以求周延公平。3.線上請假案請各科室配合。4.組編案請各科室查照。

    • 十八、秘書室提報:為倡導「2003台北國際無車日」系列活動「922大眾運輸日」,請各位同仁於9月22日當天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上下班。裁示:請各科室查照。

  • 參、綜合指示
    • 一、各科推動之重大案請各幹部協助認養督導,保變住案(總工)、街道家具案(脫副座)、信義案及關渡案(李副座)、……,其餘各案再考量中。

    • 二、請各業務科每股各提供市長本屆任內能完成之重大案2-3項,俾彙整向市長提報。

    • 三、城市防災案請一科就台科大原研究成果再行檢視提報。

    • 四、請二科就中山北路北銀總行擬辦理用地都市計畫變更洽北銀總務室。

    • 五、請針對本市一百餘處消防堪虞地區,歸納整理並提出因應方案。

    • 六、請四科彙整都市更新基金可協助各科業務推動事項,並請整理該基金之運用需市長協助事項。

    • 七、請四科就優先推動之四處整宅更新,指派四名承辦人、四名股長負責推動。

    • 八、西門市場一期改善案請四科速提出。

    • 九、請四科參考其他縣市案例,研議以市府為更新實施者,俾加速都市更新之推動。

    • 十、請各幹部思考:將各科正工程司置於總工室,以減少垂直層級,並協助專案管理之可行性。

  • 肆、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