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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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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定期整理「台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決議及其理由彙編,函送相關公會與單位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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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都市更新基金運用案請各科配合提供資料供四科加速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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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建會及營建署辦理之93年度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案,請各單位及本局相關科室配合規定時限,辦理相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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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請就如何加速推動整宅更新研擬說帖對外說明。並請針對優先推動之四處整宅速確定承辦人與股長以及預訂推動方式與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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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請針對本市一百餘處消防堪虞地區,加速歸納整理並提出因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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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將各科正工程司置於總工室,以減少垂直層級,並協助專案管理之可行性案,請羅總彙整幹部研討結果,向局長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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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各科室重大事項提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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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屆九月底,「學習型社區願景建構示範計畫」案請加速辦理,於文建會規定時程內,執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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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區規劃服務中心案請注意年度服務期程之銜接。並就經二次招標仍無廠商投標之大同區社區規劃服務中心檢討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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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寧夏路案、廣州街與西昌街案配合飲食業攤販擬增設截水溝,建議簽請秘書長召集會議釐清權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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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請一科列管正俗專案案件,俾管控進度,督導同仁適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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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定空地設置露天座案請加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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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督之家案請速簽報開會,並注意對地主之影響及其應有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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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請彙整工業區變更案案例資料,於市長與工會幹部座談會前提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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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藍色公路案請彙整全案辦理過程資料,提報李副秘主持之會報,以釐清相關責任歸屬,該資料並請提供總工以上幹部,俾伺機協助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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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悠遊首都台北——親水、歷史、藝文三軸空間改造第一期工程」請加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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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都市計畫容積移轉相關法令擬(修)訂時,請建議明訂:都市計畫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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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請簽報歐副市長會勘大稻埕碼頭及周邊河濱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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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青年公園周邊改善計畫速辦理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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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請五科嚴格控管委辦案成果精度,並建置受託單位辦理績效資料,作為後續評選作業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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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人事室提報:1.9/25人事處進行年度人事業務檢查,請各科室配合提供資料。2.9/23市政會議討論國宅處併本局組編案,後續建管處將併本局。3.配合無紙化作業,自10月1日起全局試辦線上請假,自93/1/1正式採行。4.自94/1/1工程獎金採新制。裁示:1.業務檢查案請各科室配合辦理。2.組編案請各科室查照。3.線上請假案請各科室配合。4. 工程獎金案請各科室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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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綜合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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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街道家具案請三科研擬說帖俾爭取議會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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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議會今日進行各業務單位工作報告。議員關切之案件,諸如:內湖工業區、信義空橋、社子街10號更新、馬明潭與廣慈、福德坑、廣州街與西昌街、和平東路底空地、都市設計審議、農舍放寬、金湖路標高、建物立面清洗、金泰段汽車旅館、……等,請相關科室妥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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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議會部門質詢即將展開,議員要求提供之資料,請儘速提供。面對議員,請抱持:「立場堅定、態度委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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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國宅處併本局組編案業經市政會議討論通過,因應員額縮減,業務機制應朝無紙化與委外思考。另國宅處與本局間,以及科室間人力之運用與調度,請陳主任展開前置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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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市長向議會提報之施政報告對重大案件所作之承諾,包括:空總、台北機廠、關渡、建啤、華山、士紙等,請各科主管積極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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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科推動之重大案請各幹部協助認養督導:親山親水、綠軸(林副總);GUO及跨域合作(脫副座);信義計畫、關渡、內科、南軟(李副座);保變住(羅總,並請張老師、建設局協助提供資料);公設檢討(許副總);華山(林副總);街道家具(脫副座,並請了解捷運局案例);三軸(李副座);特色街區(羅總);藍色公路(林副總);都市更新及北大同(主秘);理教公所及整建維護許副總);更新基金運用(主秘,並請蒐集日本資料);基隆路整宅(本人)、南機場整宅及13號基地(脫副座)、斯文里三期(主秘)、吳興二期(許副總);測量加值運用(李副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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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請三科落實都市設計審議無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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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停車標準檢討案勿需等交通局資料,請速進行後續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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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