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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100次主管會報


  • 壹、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略)
    • 一、都市更新基金運用案請各科配合提供資料,請四科加速彙整,並將信保、短期投資及緊急融資納入運用辦法。

    • 二、加速推動整宅更新應著重公地出售、低收入戶之協助、信保等;並請考量修訂要點,提高規劃補助費。

    • 三、本市一百餘處消防堪虞地區,請加速歸納整理,並於10/15前提出都市計畫因應方案。

    • 四、如仍無廠商投標大同區社區規劃服務中心,則請考量由青年規劃師擔任。

    • 五、寧夏路、廣州街與西昌街配合飲食業攤販擬增設截水溝案,仍應以透過管理基制維護環境為優先。

    • 六、勞工自治條例案請就產總意見速與勞工局溝通,並請注意以各案當時適用之相關勞工法令予以檢視業者之責任義務。

    • 七、請蔡專委聯繫歐副市長辦公室,安排會勘關渡碼頭及周邊河濱公園。

  • 貳、各科室重大事項提報(略)
    • 一、「兒童/青少年環境體驗營」下年度應持續辦理,惟可考量協調由教育局主辦。

    • 二、請擇期提報本年度都市入口意象各案案情。

    • 三、中華電信用地使用強度以不超過毗鄰土地為宜,採40/400不合理。

    • 四、10/8議會專案報告資料請速彙整提陳。

    • 五、10/9議會工務委員會視察士林北投地區,相關資料請備妥。

    • 六、台北特色指標案及本府永續發展委員會本局負責部分請加速辦理。

    • 七、關渡平原休閒產業規劃案向市長簡報前,將現有不合法休閒設施(馬場、高爾夫球場等)納入補充。

    • 八、中興山莊案資料請送厲耿議員參考。本案請約教育局八科科長來局討論,再與教育局局長討論進行方式。

    • 九、「福德垃圾坑文化園區」委辦案請將墓地之處理納入,召開工作會議確認工作內容,並加強後續工作管控。

    • 十、「台本市生態環境都市設計規劃與生態設計準則之研究」請檢視合約,據以要求乙方。請向本人提報案情。

    • 十一、「台北景觀大獎」要持續辦理,甚至擴大辦理,以提昇本市個別建築物之驕傲。

    • 十二、都市更新自治條例修正案請整理修正前後獎勵差異對照,並請釐清需否辦理公展。

    • 十三、西門市場二期廣場案請注意進度。

    • 十四、北大同文化園區案本局要積極要求各單位配合,強力整合。

    • 十五、建啤都市計畫變更案請加速辦理法定程序。

    • 十七、秘書室提報:本年度財產盤點結果,三科保管之數位相機兩部需再清點。

    • 十六、人事室提報:1.上班時間赴福利社等場所請依規定請假。2.依市府規定推動組織精簡,94.95年需精簡3%。3.線上請假自10/1推行,五科部分同仁似未了解,請五科宣導。4. 依10/2會議決議,本年度工程獎金全額發放。5.10/18市府員工壘球賽,請選手參加練球,出席比賽。6.各科室擬刊登人事服務簡訊之資料,請於每月25日前將磁片交人事室。7.行政機關專案精簡要點處理原則請同仁上網參閱。裁示:1.請轉知同仁查照。2.請五科宣導線上請假。3.組織精簡案依規定提報。

  • 參、綜合指示
    • 一、本局應對公有地規劃做更多投入,如:理教公所、空總、廣慈等,並透過都市設計審議,整理萬華、台北、松山、南港等車站地區以及綠軸、市民大道兩側地區之環境。另對奉天宮、慈惠堂、農禪寺、真理堂等宗教建築周邊亦應關懷。

    • 二、市政會議市長關懷藍色公路進度,本局部分請林副總整合總工室、三科、四科。

    • 三、營建署署長承諾秘書長補助北投入口意象案經費,請進行後續作業。

    • 四、都市設計審議對公共工程要能提供協助,對具時效性之公共工程,要讓委員了解其時效性,也要讓相關單位首長清楚委員會審議情形。

    • 五、請四科留意建成圓環案待改善事項:照明、水池加透明玻璃、動線與指標、中庭與走廊之使用型態;並請協助改善圓環周邊環境之照明、鋪面、招牌。

    • 六、請定期與督導幹部會商研討,加速整宅更新之推動。

    • 七、市長交下「世界生態之都---庫里蒂巴(CURITIBA)」參考資料,請蔡專委影送各幹部參考。

  • 肆、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