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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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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藍色公路開航,大稻埕碼頭本局權責部分,請四科調派人力,務必完成相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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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之業務執行計畫及每季(月)重點請各科室主管速提報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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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重大事項提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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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街改造案里長建議築花台解決覆土深度不足問題及辦理完工啟用活動原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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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夜市暨周邊環境改善案請就構想提報討論;所需經費必要時簽報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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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改案涉及諸多協調事宜,惟時間應多用於開創,而少浪費於無謂協調,必要時,可透過高階首長協助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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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發展策略計畫經費不足部分先簽報動二,如獲中央補助再予歸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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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於本市其他地區,吳興街地區發展密度較高,應加速推動保修廠案,俾改善地區整體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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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義路、貓空案請速提報討論。 速完成都市計畫變更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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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經貿園區C10、C11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放寬案、大同區學校整併案均應加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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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園案是否適用促參條例請邱正工程司了解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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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辦案甲乙雙方之權利義務應於合約中訂清楚,合約之執行與監督應嚴格、合理、即時。公共藝術案合約之履行請李副座指導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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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家具案請提報局內討論並與相關局處研商後,向相關公會及議會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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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平子顧問2/7起來局指導,請同仁多借重其專長,向涂顧問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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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計畫區夜間照明案請加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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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加速辦理更新基金編列各案之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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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案之推動應注意其對周邊環境之負荷、對外部環境之貢獻以及居住單元水準之合理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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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圓環案請隨時掌握辦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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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提報:1.本局組織修編案預訂以3/1為生效日。2.請各科室主管對所屬科室人員之配置儘早決定,並於2/6日前送人事室彙整。3.約聘人員留用改用約僱案已報府,財政局部分對於職代轉任稍有意見,惟仍請局長向市府高層尋求支持。4.專案精簡要點目前已報府,惟主計處仍有意見,希再洽石處長溝通。裁示:1.以3/1為生效日處理相關事項。2.約聘僱人員擬轉任約僱案請各科室配合協助說明。3. 請科室主管依新組織編制安排配置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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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室提報:1.請主管轉知同仁務必恪遵國民旅遊卡相關規定,如有涉及「真刷卡假消費」,請速與政風室聯繫。2.93年春節本局同仁拒收餽贈計6件。裁示:請轉達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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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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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仁留意禽流感相關資訊,並注意飲食起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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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計畫及優先次序請速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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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局與國宅處整併,更新處成立,請各科室進行各項準備工作,另請四科辦理更新委員會之改組,請一科蒐集國外HUD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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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重大計畫請速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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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