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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113次主管會報


  • 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略)
    • 各科93年度工作計畫請科長與幹部討論後列出進度(如可能,列出月進度)與優先次序,於本週內(最遲本月底)提出。

    • 本人批示面研案件,請裴秘書、蔡專委影印,列管追蹤。

  • 各科室重大事項提報(略)
    • 請清理以前年度未結案件,積極辦結,必要時,請相關單位首長協助解決。

    • 寧夏路淺水溝案請邀相關單位首長研商,由本人主持。

    • 本年度各委辦案請各科室加速辦理相關作業。

    • 大唐不夜城案請張股長面報案情。

    • 因應住商混合國情,管制規則建築物退縮規定,請考量底層與二層以上予以不同程度規範。

    • 景觀大獎與都市變臉活動應持續辦理。

    • 吳興二期都市更新案請許副總於2/20開會前來研討。

    • 五科將接辦二科三股業務,請五科李股長速與二科協商,俾利業務順利銜接。

    • 關渡宮案請五科速協助完成縣市界測量。

    • 人事室提報:1.專業技工設置檢討請於2/20前送人事室。2.專案精簡要點已奉核定,適用該要點人員之規定內容。3.約聘僱人員如不改約僱,3/3前離職與3/3後離職之差異。4.兼職交通費規定已修正,經常性者按月支給;開會者按出席率支給,每月不得超過8000元。裁示:1.專業技工需求請各科檢討提送人事室。2.專案精簡要點案請陳主任請教人事處謝科長。3.約聘僱人員案請科室主管向同仁清楚說明。4.兼職交通費案請依規定辦理。

    • 政風室提報:請各科室主管轉達同仁,如有歹徒以手機恐嚇威脅情事,請向警察機關報案,並知會本室,俾提供協助。裁示:請轉達同仁。

  • 綜合指示
    • 各科年度業務計畫請速提報討論,各委辦案請加速辦理。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