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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115次主管會報


  • 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略)
    • 辦公室遷移管線收尾工作,請主任秘書指導秘書室處理。

    • 南門市場辦公場所核定名稱為南門辦公室,電梯內標示,請儘速更正。

    • 修德國宅簽辦案,在局內陳判,並請與重建委員會多討論。

    • 行義路案、吳興街二期整宅更新案,請速處理;書報亭案,務必注意時效。

  • 各科室重大事項提報(略)
    • 國宅小組與地改小組合併對內名稱為任務小組,對外為總工程司室。

    • 3/10停管處北投112k01立體停車場新建工程工管費、憑證核銷等事宜會議,請會計室派員協助。

    • 貓空案、木柵路五段案等都市計畫檢討案完成後,請儘速簽辦公展。

    • 永續發展策略方案,ABAG學者資料請詳閱,並請儘快向經建會提出,另是否提報市政會議,請再詢沈顧問意見。

    • 縣市合併案,請以城市發展角度進一步檢視,並與楊博士維持交流,必要時邀請其指導。

    • 3/16陳章波教授演講「營造生態社區以因應全球化之衝擊」,歡迎同仁參加。

    • 親山親水計畫調查六百餘處整修案,是否向市長提報列入94、95年度預算全面整理,請與脫副局長討論。

    • 中華郵局20餘處地如有意願循中華電信委託本局辦理變更,基於土地計畫及管理一致性,同意辦理。

    • 市都委會525次會議,請脫副局長參加。

    • 大湖山莊街防洪調節池公展案、林茂生案,請加速辦理。

    • 華山中央藝文公園換地案,請儘快辦理,並請向財政局蒐集相關基礎資料;必要時與軍備局土地一併討論。

    • 新光三越捐建天橋LED案,請速辦理。

    • 城鎮地貌改造及擴大公共服務每月列管進度,請依規定填報。

    • 各單位公共工程議題,提「景觀總顧問」討論案,請速辦理,以利各單位預算編列。

    • 關渡縣市交界樁位點,請四科速辦理並協調測量大隊辦理。

    • 南門辦公室收文號、出納、總機、櫃抬功能及更新處工作室人員等安排,請主秘與秘書室及資訊室至現場協助,儘量朝簡單全功能方式處理。

    • 住宅政策綱領及週轉住宅處理原則,請速提出。

    • 萬壽B國宅售價是否作調整,請再檢討分析,以能順利去化避免積壓資金為原則。

    • 成功國宅店舖執行收回占用戶要求優先承租3/11協調案,法理上有無優先承租權,請黎專員提供意見。

    • 誠一管理委員會選舉案,請再與陳情人溝通告知相關規定。

    • 資訊室:名為net sky天網病毒 針對windows作業系統之郵件軟體outlook、outlook express造成大規模影響,依本府指示需在3/12前完成掃毒及清毒,為避免電腦間相互交叉感染,所有電腦必須同步進行掃毒工作,約需二小時,屆時所有電腦暫無法上線操作,目前排定於11日下午6至8時進行,請各同仁配合。裁示:請各科室配合。

    • 會計室:1為辦理本局及更新處93年度追加(減)預算,請人事室及秘書室提供各科室配置之職員、技工、工友、司機及約聘僱人員人數,另請秘書室與更新處釐清南門市場九樓、十樓辦公室管理機關,並同時確定各項財產之分配。2為利編製94年度概算,請各科室展開94年度計畫之預擬作業。裁示:人員、財產、行政、車輛等相關費用,請二單位秘書室主任討論。

    • 整建住宅更新社區,請儘量向中央爭取列入更新示範地區。

    • 公有土地辦理更新案,請邊處長及林副總協助。

    • 原河川美化小組改請林專委參加,許總亦請抽空參與。

    • 西門一期更新案,請林副總及邊處長主動與市場管理處徐處長協調。

    • 人事室:1職務說明書,請各科填報。2本室因人力吃緊,無法常派人員駐南門辦公室,俟人力補足後,將會固定派員駐區服務。3識別證仍在趕辦中(2週至1個月),此期間請配合辦理簽到退。4五、六、七科職缺申請高普考分發案,目前同意僱用職代,如原為國宅處職代簽准同意續代,請通知本室;其餘請開具條件由本室上網公告甄選,並請考慮職系專長。5考績會補選委員及重新指定之委員,任期均至93/6/30止。裁示:1原職代同仁很歡迎再回來,並請儘速簽報;如尚有缺額,請提需求上網甄選。2職務說明書,請填送人事室。3識別證請照人事室說明辦理。4南門辦公室人事服務,請以機動方式處理。

    • 政風室:1國家機密保護法暨其施行細則與行政院事務管理手冊都已修正,有關文書機密部分,分為國家及一般文書,國家文書分為絕對機密、極機秘及機密,一般公文書機密分為密,所有以後機關文書均改為密,不要再寫機密,請轉知各同仁。另外在機密等級下要以括弧註記解密時機;又以往列為絕對機密、極機密、機密文件,如依相關法令或契約仍有保密必要者,應檢討改為一般公務機密文書標示為密;如無保密必要者,則依相關規定解密。2二局處合併後,國宅部分,檢舉案件急遽增加,本室人力不勝負荷,經協調政風處受理檢舉單位,同意有些檢舉案件以機關文書函送本局,請業務科承辦,但政風處仍會業務書函副知本室。二項請求,請業務科接獲檢舉函,函復時,請加會本室;另本室人力嚴重不足,請再派員支援。裁示:1文書機密之處理,請依規定辦理,尤應注意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註記。2民眾檢舉案件,請加會政風室。3人力不足為全盤性問題,過些時候再作全面檢討。

    • 3/16台北電台邀談都市更新發展業務政策案,請多準備充實內容。

    • 局每週撰擬之新聞稿議題,請5、6、7科於每週四前提供總工室。

  • 綜合裁示
    • 公文請三位副首長均核稿,以李、脫、張三副局長之甲、乙、丙章程序陳判。

    • 請5、6、7科儘快向李、脫二位副局長作業務報告,並請主秘、總工及林專委參加。

    • 請1、2、3、4科向張副處長及沈、吳二位專委作業務說明。

    • 更新處各科室向邊處長業務簡報,請張副局長及沈專委參加。

    • 各重要事項,請各主管務必掌控進度及隨時回報,有問題要馬上提出。

    • 街道傢俱承辦人請速補上,加速辦理。

    • 士林紙廠開發案請速辦理。

    • 理教公所更新案工程經費,請重新再檢討。

    • 住宅之未來方向、業務重點、整合等,請儘速討論提出。

    • 出售(租)、社區管理等資料,請於線上隨時更新,每月書面彙報改以2-3個月簽陳,以節省人力;如有異狀,請隨時提出。

    • 請更新處定期與新聞媒體交換意見,發布業務成果;另每月向市長提報資料請加強內涵,有需請其他局處協助或依市長指示之事項,均請納入議題。

    • 全局網站請劉正工惠雯協助。張副局長仍以前副處長名義核章是否妥適,請人事室查明。

    • 電話更新確定後,幹部名冊及電話小卡片,請秘書室重新製作。

    • 請幹部積極協助基層處理公文,並加強重大案件之掌控及方向之專業指導。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