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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117次主管會報


  • 壹、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略)
    • 景觀總顧問討論案,請儘速簽報市長。

    • 管理站數請辦理合併。

    • 萬隆里救濟金,請儘速於下(四)月底前發放。

    • 西門市場二期爬梯,請儘速處理。

    • 露天咖啡座經營方式是否能利用公共建築基地前面提供外人經營,請研析。

    • 內科或信義區域內違規使用未改善者,可考慮以空地維護管理辦法以降低容積率方式管制,請三科再檢視。

    • 不適宜興建之國宅土地採容積移轉出售案,請吳專委邀請第五、六科及第二科全面整理,適出售者請儘速邀集相關單位研商辦理。

    • 住宅法草案應辦事項及住宅政策綱領,請儘速提出。

  • 貳、各科室重大事項提報(略)
    • 任務小組二輛公務車停車位,請再協調公管中心安排。

    • 民生大樓及信義國中旁抵費地興建辦公大樓遷移可行性,請儘速研析,四-七科、更新處暫以目前樓地板面積列計。

    • 為讓幹部多瞭解工地狀況及協助解決問題,爾後請郭主任均與會說明。

    • 26日經建會地方永續發展計畫期中成果報告,請承辦人陪同本人參加。

    • 行義路變更案四月初向市長簡報,請速準備。

    • 觀光委員會第14次會議二報告案主題,請一科儘速查明,如涉總工室及三科,請許總速督導提送。

    • IULA-ASPAC市長專題演講資料,請脫副局長指導。

    • 跨縣市及與其他國家城市、學校交流活動,均鼓勵辦理。

    • 3/25上午李副秘書長協調AIT案,請李副局長參加。

    • 原有南軟園區內街廓既有建築物部分,為促進都市更新可行,可協助給予適用停獎及時程獎勵。

    •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第五條暨都市計畫自治條例討論時間,請以多數同仁意見為主。

    • 寶藏嚴規劃案,請速處理。

    • 陳德興堂變更用地案,請注意學校通盤檢討結果。

    • 各科辦理之都市計畫案,宜統一以「府都二規」文號辦理公告。

    • 市議會對本年度預算附帶但書意見,請三科依限於月底前提報議會,行文前先告知本人。

    • 大師建設開發案經討論高度最高以2280cm為限,所有尺寸、設備應力求精準,並考量所有處理方案儘可能降低高度。

    • 建城120週年活動分配予本局部分,請配合辦理。

    • 冠雄文化基金會對本府所作之承諾,請要求該會執行。

    • 台電仙渡超高壓變電站都審專案會議,請二科一併參加,面臨大度路第一排立、側、背面部分,都要作正面處理。

    • 內政部擴大城鄉風貌補助2000萬元案,合約應於五月底發生權責關係,請先通知三個局外單位,並請一科及更新處儘速處理。

    • 觀光地圖導覽牌計畫,請與國民旅遊組協調後,必要時再與觀光局接洽,並注意牌之型式及設置位置。

    • 關渡水岸縣市交界址點,請將座標資料送北縣作覆核,務必慎重處理。

    • Sars退租金案,相關資料請資訊化,以方便業務處理。

    • 萬壽B國宅銷售企劃案,請所有幹部參加開會討論。

    • 陳穗淑訴訟案,請注意處理,必要時慎換律師。

    • 基十標租店舖經營火鍋店住戶陳情案,請依法令說明。

    • 空地廢棄物清運及圍籬,請以最簡單化處理,最好提供區公所或公共設施用地主管機關管理。

    • 水源路二、三期整宅26戶產權登記部分,請優先協助處理。

    • 國宅社區回歸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相關議題,請速整理。

    • 管委會申訴事項,如與本府權責無關,請引導向適當單位申訴。

    • 此次青年國宅與消防局合辦消防演習,贏得社區很多住戶之認同,興安、大安等較大型國宅社區,請洽辦意願。

    • 蘭州派出所及孔廟東側住戶遷移至公車調度站容積試算結果,請簽報提供本人瞭解。

    • 西門市場入口改善工程設計案,請向本人說明。

    • 所有地改案鋪面設計,務必依歐副市長指示,考量行人安全及易於管理維護方式辦理。

    • 人事室提報:各科室參加龍舟賽推薦名單,請於30日前送本室辦理。裁示:請各科室辦理。

    • 會計事提報:1審計處將於3/22-3/26及4/19-5/7查核國宅基金財務收支情形及國宅單位預算有關Sars經費部分,本週在局內查,下次至南門辦公室談業務內容,屆時請各單位配合。另財產盤點部分,相關移交過程及作業之書面資料,並請備妥。2本局統籌經費已預支至11月份,如一、二、三、七科有代辦費、工管費或中央補助款能吸納部分,請能優先處理。裁示:1請各科室儘量由代辦費項下節約辦理。2審計處查核帳務案,請五、六、七科及秘書室配合辦理;Sars案情,必要時請施副處長協助說明。財產盤點,請何主秘、裴主秘及二位秘書室主任務必指導交接清楚。

    • 政風室提報:國宅處合併後檢舉案件圖陡增,請轉達同仁,對承租戶取證要合法,不要讓民眾質疑偽造文書。裁示:承租戶或管委會或有不合理陳情,仍請第七科及四管理站在處理程序上提醒逕向管理站、管委會或本局反應;另其他局處宣導與住戶切身有關文宣資料,請張貼週知住戶,以示關懷。

  • 參、綜合指示
    • 請局長室於每天下午四時五十分分別安排任務小組及七個科提報今年度重要案件推動情形及優先順序,讓局幹部能更瞭解業務並協助解決遭遇問題。

    • 市議會將於4/12開議,請各科檢視議員關心議題、本局處理進度、續辦情形,並請府會連絡人依個別議員彙整。

    • 320總統府廣場民眾聚集申訴意見,市長指示就市府權責部分作檢視處理,本局應就都市發展空間規劃角度予以考量,請一、二、三科構思。

    • 社會之進步須每一環結調和,每個人都要有更大責任,歐副市長期勉要有新願景、新希望及更親切服務態度,請同仁配合辦理;尤其幹部在目標達成過程中,要能先發現問題,及有效處理,必要時提高階層協商。將本身工作做好後,要作跨域之合作,將我們經驗專長傳遞給其他縣市,讓所有施政成果為全民所分享。

    • 各科委託研究案,請總工檢視加快推動,務必達成預算執行進度。

    • 全局定型稿請脫副局長邀相關科全面檢討,尤其五、七科很多例行性案件,請儘量以定型稿處理。

  • 肆、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