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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138次主管會報


  • 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略)
    • 針對中繼住宅之需求,尤其是文山區瀝青拌合場南側之專案住宅用地,由於需用地單位不限本局,請五科及二科先行蒐集資料及評估,並擇期提局內討論。

    • 信義計畫區空橋加蓋頂棚一案,請三科將本案辦理情形及針對張樞建築師、紐約紐約原建築師之設計部分,研析配套解決方案簽報 市長知悉。

  • 各科室重大事項提報(略)
    • 有關地改案後續之接管、認養等經歐前副市長召開會議研商,已釐清權責,請任務小組確實依該通案之原則辦理。

    • 澳洲南威爾斯大學來訪案,因團員短期所研習項目如:信義計畫區都市設計、理教公所等,涉及相關科室,請各科室確實配合協助。

    • 濱江街中古汽車修護專用區規劃案及簽辦更新處所提啟聰學校變更案等,請掌握時程加速辦理。

    • 「華山中央合署辦公室計畫」請確實評估本局作業效能及時程,必要時將辦理實情函復國有財產局。

    • 「市府東南景觀區表演場地規劃設計」案,請儘快完成圖說送公管中心,俾後續發包施工。

    • 「臺北市河濱公園開發管理委員會」籌設會議召開在即,相關議程及會議資料請趕快準備妥當。

    • 有關「統一本市各單位座標共同點及轉換方式與配合事宜」,請照本局既定進度及期程辦理。

    • 軍功新村保留地標售案,請六科向建管處調閱原核發之建照資料綜合研析。

    • 針對市長在南港區政說明會承諾當地里長將儘速召開更新說明會一節,請正式去函區公所表達主動協助之立場,勿流於口頭電話溝通,以免日後反怪罪本局被動、執行不力。

    • 人事室:1.本局配合全民英檢制度特訂定提高英語能力獎勵要點,並經市府核備在案,其中通過初級檢定者予以嘉獎一次,通過中級以上者均予以嘉獎二次鼓勵。惟本案仍須在96年底前局內通過全民英檢人數達50%為目標,請各科室、處敦促所屬努力。2.自然人憑證自94.1.1起實施收費機制,並訂有機關辦理達成之百分比,請轉知尚未申辦之同仁儘速提出申請,另更新處亦請比照辦理。3.公教人員退撫基金提撥率將自94.01.01調整為10.8%,最終95年將調整至12%,請轉達同仁知悉。4.行政院為落實法規鬆綁,爾後加班補休改以小時為單位,故員工經指派加班者得在6個月內以小時為單位補休,不另支給加班費,本方案自93.12.01生效實施,請轉達同仁遵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