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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152次主管會報


  • 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略)
    • 貓空纜車都計案內政部都委會審議已通過,請儘快通知四科配合辦理後續事宜。

    • 社區總體營造委員會議,請速簽辦召開,如各單位未送資料,後續再作補充。

    • 貓空及行義路都計案,後續開發許可之處理等,請一、二、三科研討。

    • 永續發展評量機制規劃案,如部分委員時間不易配合,必要時請於晚上召開。

    • 成功國宅店舖整修事宜,請與本人討論。

    • 國宅社區罷免委員及成立分區管委會住戶連署書查證部分,請務必慎重處理,必要時可請局本部長官協助,涉及爭議性時,請政風室派員協助。

    • 電子收發文,務請登記桌同仁確實按時上網下載。

    • 市長對公文之處理及電話之禮貌均非常重視,尤其對公文處理之缺失,均要求懲處,務請各主管特別注意,倘再被查到,相關股長要負起主要責任。

  • 各科室重大事項提報(略)
    • 松山分局擬價購之松乙辦公廳舍,請查明成本告知本人,有關裝修費用,並請三科協助評估。

    • 軍功二村防火巷會勘及容積移轉簽報案,均請儘速辦理。

    • 理教公所地區更新辦理情形,請簽報市長瞭解。

    • 西門市場入口意象漢中派出所立面改善部分,請儘速邀請專業及警察局、派出所討論。

    • 都市更新國際研討會需本局協助或準備之資料,請提前預備。

    • 明太子街與美國街空間改造案,請儘速發包施作。

    • 市議會開議相關議題,請各科室與幹部先行討論。

    • 人事室:1.各科室因公出國計畫,請儘速於3月25日前送人事室。2.94年度大專院校暑期工讀生需求表,請有需求科室於3月28日前查填送人事室。裁示:請各科室配合辦理,因公出國之議題,應獲得市府之認同。

    • 萬壽A增設人行步道雜項工程案都審部分,請設計科協助儘快處理。

    • 仁安醫院數介面討論案,必要時請林專委召開。

    • 關渡龍舟協會處理案,請儘速定案。

    • 象山新登山集結點工程,請儘速發包並於七月底前完成。

    • 延壽O勘估鑑定結果,請提供社區主委參考。

    • 立功A水電複驗部分,請儘速辦理。

    • 信園國宅請領使照等,務請依既定進度辦理,如需請其他局處協助,請儘速通知本人協調,相關進度並請提供李議員慶元參考。

    • 南機場1號及13號整宅更新案,可否分批辦理,請再評估。

    • 北投石牌停車場工程設計圖修正部分,請協調停管處儘速提供本局,以儘速辦理發包施工。

    • 修德國宅改建住戶所提議題,請儘速召開跨局處會議討論。

    • 西昌街攤商設置情形,請再派員現場瞭解,必要時通知或簽報市府請市場處督促改善。

    • 陸保廠案相關問題,請儘量協助軍備局處理,並向國產局說明,有關北醫旁道路減縮部分,並先研處。

    • 親山廊道案,有關地主同意提供土地之感謝牌,請儘速製作,並請於七月中旬前先完成一條。

    • 邀請日本Nishimura教授等顧問研討案,有關日本丸之內開發案資料,請預作準備。

    • 寶藏巖規劃案市長很急迫,請轉知都委會瞭解。

    • 容積調整案,本局應積極參與,使將來能作最快轉換。

    • 台北機場規劃方案及華山工程內容,請回報本人;華山工程並請於七月底前完成。

    • 翠景新村規劃案,請儘速提都委會討論。

    • 東吳大學聯外道路案,相關資料請先整理向秘書長報告。

    • 住6-6坡度超過百分之30處理方案,請速簽報市府召開會議。

    • 大稻埕歷史建築維護事業計畫結構安全部分,如何協助業者取得相關證照,請更新處同步檢討。

    • 「承諾」、「凝」藝術品設置地點研商會議,請儘量尊重當事人意願。

    • 華山中央合署辦公室規劃設計第一次委員評審會議,如與經費分配表無大出入,請先召開。

    • 本市街道家具委託經營第二次徵選資格審查及評審,務請慎重處理;針對上次業者不恰當之曲解,應以局函澄清。

    • 活化圓山捷運站周邊景觀向市長簡報案,請先提技術會報討論。

    • 市府街舞廣場,請籌劃於五、六月間辦些活動。

    • 天氣漸熱,外勤測設樁位同仁,請注意防曬及注意安全。

    • 95年度國宅計畫案,請與本人討論。

    • 立功A排水箱涵,請儘速以綠化或作其他美化處理,不要造成景觀負面影響,下次會勘時,並請通知本人參加。

    • 華昌出租國宅承租戶租期將屆,請速完成後續處理事,以有充裕時間因應。

    • 吳專委:下列事項請轉達同仁特別注意:1.收辦公文時,請依性質判斷是否辦理專案或存查,不宜於申辦專案處理數月後再以存查處理。2.新製公文已改為A4格式,請自公文製作管理系統製作下載,勿再沿用舊式簽辦單。3.公文簽呈,職章應由左至右、上而下依層級蓋章,非由右至左。4.收辦之公文,如屬其他科室主政時,應於一日內移文,否則仍應由收辦單位辦結。裁示:請轉知同仁。

  • 綜合指示事項
    • 脫副局長提示:承辦人請假時,代理人應代為處理公文,以避免銷假上班再處理造成延宕。裁示:請各單位配合辦理。

    • 都市計畫之研擬,應有前瞻性之想法,對時代性所需要之公共設施或回饋用地之運用,應讓大眾有均等使用機會。

    • 環境價值優先之提倡非常重要,各式樣之設計案等要配合推動。

    • 各科室業務不應以鋸箭式方式辦理,應本於現在之權責科室處理,如涉及其他科室應主動召集相關單位討論協助,非丟給其他科室再回來銜接。

    • 請沈專委召集黎專員與各科檢視所訂之法規,有無再修改或補強之處。

    • 各委託研究案,請儘速陸續推動。

    • 本市綜合規劃、都市規劃、都市設計、都市更新及住宅政策等經驗,請加強與外界之聯繫、推廣。

    • 關渡平原階段性之運用,請速提出。

    • 信義空橋抵費地基金管理委員會提案資料,請與本人討論。

    • 出租國宅承租戶政府已給予多年協助,原始戶籍內人口是否已遷出或另已置產,請調查統計。

    • 國宅電梯等設備日常之預防及保養,務請確實執行並作紀錄,耗損零件並應適時更換。

    • 合併後尚未完全整理清楚之財產,請向本人說明。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