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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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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為地方自治事項,有關北部區域共同鐵塔都計變更程序,並不適合由中央逕為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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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信箱民眾陳情案,答覆內容,請於核判當天即上網銷案,以爭取時效,請轉知相關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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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教公所拆遷、古蹟及歷史建築物全程記錄,請更新處充分運用資源與文化局共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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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室交辦民眾陳情案件,除涉及法律適用疑義應以公文函復外,其餘請使用機關首長名義以私函回覆,首長出國期間,則改以書函答覆。局內之陳情案,仍以函或書函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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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科未結案件,請告知本人,並請主秘及黎專員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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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重大事項提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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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區行政中心結構安全案,請蒐集以前辦理過程及相關人員資料並預擬處理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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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代辦其他局處業務所需經費,應提早確定告知相關局處配合編列年度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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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園A軍眷戶費立委協調交屋事宜,請五科依局長指示先作處理,相關資料,並請速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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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國宅一樓平頂天花板燈具修復案,請再加固處理,並預留爾後維修備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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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專案,請二科會同派員,輪派方式,並請與一科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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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臺跨域合作簡報案,簡報資料及主持人,請儘速彙整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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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賓來訪,請拍照並整理簽陳,並請研究刊登網頁之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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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長龍工程案,請於正驗時通知養工處派員點交,倘有缺失,由本局另請承商改善;背牆後面空間遭燦坤公司推放物品部分,並請拍照行文該公司搬離;遊民部分,請警察局配合加強巡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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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東南區街舞決賽活動,請各科室鼓勵同仁踴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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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政府參訪本局都市設計審議機制案,請提供審議案例及信義商圈相關資料,以利參訪人員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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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園A國宅銷售案,請四科協助販售書表,並請五科提供制式說帖及諮詢電話;現場請再檢視改善,以達零缺失;相關記者招待會、新聞稿、民眾參觀、防颱、點交等,並請妥為準備,勿生波折,如因颱風無法開放民眾參觀時,請順延一天,屆時並請六、七科支援人力。配售後,不容有違章行為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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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國宅屆滿收回執行方案,府內研商會議,請儘速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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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等候戶申購信園A建議以優先戶身分申請案,有關權益部分,請向等候戶說明清楚,並由其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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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芳社區中心D棟幼稚園標租案,得標人請求減少停車位承租面積部分,該車位出租他人至年底,屆期收回後,標租人應依全部面積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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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德國宅住戶安置基三相關垃圾、交通、管理站問題等吳議員世正召開協調會案,請任務小組、五科會同派員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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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離職時,該移交之案件應交待清楚,各科室主管、接辦人員應作仔細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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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二科移撥七科未結案件,請儘速清理,並請沈專委繼續定期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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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提報:略 裁示:1.電話禮貌部分,請各科室主管各別再向新進同仁說明及輔導。2.11月份後公文管理系統需以自然人憑證登入,未辦憑證之新進同仁,請儘速辦理,必要時,請人事室及資訊室宣導及輔導。3.專技人員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修正刪除都市計畫技師部分,請人事室以府函向銓敘部反映,相關專業法規部分,並請主秘指導。4.人事簡訊,請續編製。5.加班補休相關規定人事室簽報案,請主秘檢視,必要時,並作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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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指示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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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主管職缺已奉市長核定遞補,請人事室儘速辦理簽報派令,專員及股長遺缺,亦請儘速辦理考評遞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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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晚上或週六、日辦理活動,同意報加班或補休,但如無特別急迫或季節性之業務,不同意晚上報加班而予白天補休,請科室主管負起督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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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顧問參訪本局親水計畫成果案,請三科預作準備,並請王副總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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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地下化後沿線土地開發案,請二科以都市發展之角度參考去年考察日本開發之經驗,提出有關之機制、內容、回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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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車站、中央公園、台博館、中央合署辦公室等案,請相關科室積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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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為適度推動都市更新,希望借重本市過去經驗或協調過程,本市應儘量銜接上,又更新基金擴大運用相關規定,今早已經市政會議討論通過,請更新處全面積極加強具體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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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機廠、空總、關渡等向市長簡報案,請儘速彙整資料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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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