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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166次主管會報


  • 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略)
    • 藝術長龍廣場上垂下之電線,請儘速妥處。

    • 陸保廠都計案,請於週四前與本人討論。

    • 空總、松山機場、關渡平原等簡報資料,請提局內討論。

    • 補習班機車位設置標準案,請將林議員奕華提案、教育局意見及本局初步構想再作檢視。

    • 信園A國宅配售受理民眾申請部分,請研辦以發牌號方式處理,有關洽詢電話,並請留意接聽及禮貌;抽籤場地,應事先籌備。請六、七科及秘書室協助。

    • 市長信箱陳情不滿意案件,有關研考會分析資料,請五、六、七科股長以上幹部瞭解。

    • 信義商圈委員會會議召開案,與商圈有關議題或消息,請併提出。

    • 北勢湖及大內科內工業區內科化事項,請趕快進行。

  • 各科室重大事項提報(略)
    • 西昌街攤販設置案,市府已指示由市場處負責,於相關議題場合,請作適當回應,現場並請拍照。

    • 2005年國際會議系列活動,請Ours列出相關時程,並提供幹部瞭解,屆時並請幹部均能參加。

    • 迪化街入口意象設計書圖,請催促受託單位儘速辦理。

    • 大關渡整體計畫向葉副市長簡報案,相關內容,請二、三科及任務小組儘速討論。

    • 地改及空間改造案規劃完成後無經費施作部分,施工圖說應送請主管或相關單位審核及移交,本局並應留底,必要時,彙整提報總體營造委員會。

    • 主管會報及局務會議,請總工室劉正、任務小組高正及姚股長均參加。

    • 立功A國宅第三次損鄰協調會案,承商未正式與損鄰戶協商部分,請於會中表達。

    • 跨域合作案,請再多作努力。

    • 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專案小組審查案,請充分準備資料,部分委員提到事項,請說明清楚,適用於其他縣市與於本市之預期期盼,並應有所交待。

    • 長興利公司行政訴訟案,同意委聘律師辦理。

    • 東南景觀區街舞辦理成果、相關照片、函請相關學會及學校多加運用與新生高架橋下場地設置情形等,請簽報市長瞭解。

    • 丸之內地區組織及運作方式相關資料,請提供信義商圈企業瞭解。

    • 三市街案,請持續推動。

    • 三軸空間改造第一期統包工程,最遲請於明年過年前完成。

    • 大內科景觀改善計畫案,請研提具體方案。

    • 中央合署辦公大樓等委辦案,如有相關用人費用,請儘速聘用適當人員;有關經費之運用,並請主秘及林主任協助。

    • 信義計畫區夜間照明工程,請於年度結束前儘速辦理發包。

    • 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請儘速擬訂討論。

    • 大安區懷生段公私有之共有土地分割案,如採公開標售,底價應適當,必要時,送財審會評定。

    • 華昌美化改善工程案,有關梯廳、屋頂、陽台等防水、油漆部分,同意以餘款辦理。

    • 基十松青超市排水不良案,務請儘速辦理檢修。

    • 理教公所地區廣場競圖案,請注意後續進度。

    • 921將屆,震災重建辦理情形,請預為準備媒體採訪。

    • 勝利大廈更新案,請安排本人拜訪郭先生,並請對權利轉換熟悉之委員陪同。

    • P20號道路公告劃定更新案經都委會審議通過情形,請張秘書轉告陳議員政忠。

    • 內湖區康寧段3小段384地號捐贈公益設施開幕案,請簽報市長。

    • 本市更新自治條例等修正後說明資料,請分專業及一般民眾兩種版本製作。

    • 人事室提報:略 裁示:1.先簽後稿案奉核定免蓋決行章部分,請各同仁瞭解。2.脫副局長代理局長授權章部分,請先刻製。3.「本局加班管制作業事項」,請各科室照辦,並請各主管於核假時,務必依此原則辦理。

  • 綜合指示事項
    • 五、七科專員、股長等懸缺遞補部分,請儘速討論及簽報作業。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