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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重大事項提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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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社區規劃論壇請儘速辦理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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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士林慈諴宮週邊三角地與市場用地併入更新案,後續請更新處主政,並儘速向市場處瞭解相關進度,並請二、三科及任務小組配合。臨時攤棚用地使用方向,並請二科研提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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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新北投地區導覽牌及指引標誌」內容,請三科瞭解作為本市指示標誌系統整理案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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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七星山禮讚登山活動,歡迎同仁踴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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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車站與中央公園整體規劃設計案,本局意見,請提專案會議或交通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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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6-6坡度超過30%土地建築疑義,請尊重法規會意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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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商圈空橋系統部分商家未24小時開放案,請檢討依相關法令處罰,並請二科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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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家具設置營運及管理案,務請確實掌握相關時程及要求尤其法令部分,並請副知府內相關單位,另維護計畫書請先陳送局內長官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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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國宅租期屆滿陸續回收案,相關催收、損害認定、檢修程序、通知候租戶等,請5、7科建立完善機制;長期出租國宅政策方向包括租金等,並請妥加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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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建經公司借用基三區民活動中心開會案,請留意會後現場之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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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置土地標售案,請於每次開標前發布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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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財產之管理,宜整併由一個單位負責,請六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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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提報:略 裁示:95年度受訓時數目標為80小時、公假參訓期間受傷或生病覈實認定給假、退輔基金提撥費率自95/1/1調整為12%等,請轉知同仁注意;另同仁受訓時間,請主管注意不宜過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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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專委提報:略 裁示:公文處理時效、弊端預防等,請各主管注意處理。另公文陳判應由承辦人主動追蹤不宜由業者介入,長官之不同意見,不應對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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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指示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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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新流行性感冒禽流感宣傳資料,請傳閱同仁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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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預算,請再加強執行,已訂於年度可辦結之案件,切勿延誤,需請其他機關配合事項,並請儘速告知局內長官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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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