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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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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經發會部分學者專家及府內長官對南港地區之發展應更擴大整體思考之意見,請二科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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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重大事項提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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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館圓環基隆路口台電土地美化案,請向公園處瞭解計畫執行情形,並請台電臨基隆路圍牆部分依都市計畫退縮;公共藝術部分如經費允許,併請改善橋下圓環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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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社區規劃師結訓所提意見,請納入下次社區總體營造委員會會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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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車站與中央公園委辦案,請注意品質,嚴格依合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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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夜照改善案與市府大樓電子互動藝術案,請注意相互間計畫之協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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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家具委外經營案候車亭廣告版面部分,請儘速與交通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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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大樓占用獎勵空間及華納威秀天橋廣告違規案,請儘速函請建管處及相關單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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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署95年市區道路景觀與人行環境改善計畫審查會議案,請排定優先簡報順序並檢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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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稻埕歷史風貌專用區細部計畫修訂委託案,請三科協助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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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台北縣市及北台七縣市衛星影像圖,請繪製送相關科及人員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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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昌等出租國宅租期屆滿收回案,請預為準備並通知承租戶配合交還國宅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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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巴黎建築學院Jean-Claude Croize教授演講「法國社會住宅:源起與當代問題」案,有關本市處理面臨之問題,請一併就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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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宅社區轉型公寓大廈管理輔導有關資料,請儘速以電子檔或指派同仁提供各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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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度預約檢修等開口合約,尚未上網公告部分,請檢討將數量、金額、期間等保留處理彈性,以因應業務之需要,出租國宅租期屆滿收回檢修部分,並請五、七科密切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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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區違規住宅出售部分,請發布新聞稿提醒購屋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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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提報:略 裁示:1.2006年元旦升旗典禮暨路跑賽、1/6市府大樓捐血活動案,請鼓勵同仁踴躍參加。2.修正放寬晉升薦任官等、工程獎金支給職組職系表、改投勞保(軍)保原公保年資得予保留等規定,請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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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室提報:本局歷年財產清理工作辦理情形,報請鑒核。 裁示:多年來財產、懸帳、呆帳等問題,近來已作相當大之清理,謝謝主秘督導相關單位積極處理,請持續清理,財產卡列帳部分,亦請儘速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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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室提報:本年度各項預算執行,務請各科室於下述期限前辦結。1.公務預算部分:所有請購及驗收於12月底前,不及付款部分僅能延至95/1/10;代辦案件及委託其他機關辦理之經費應於12月底前移還(回)憑證及所剩款項;預借暫付款項,於1/5前辦理轉帳或保留。2.國宅基金部分:除店舖、停車場、地上權、土地租金等收入因入帳關係得延至1/10前製作月報表列帳外,其餘應於12月底前辦理;應付各項費用請於12月底前認列;另不應再發生銀行入庫未入帳情事。3.代辦更新基金案件部分,請於12/25前將原始憑證及剩餘款項移還基金單位。4.其餘依原通知辦理。 裁示:請各科室照辦,並配合會計室作業。中央補助款剩餘款項,亦請儘速處理;其他單位未配合處理需請長官催辦部分,請儘速請相關長官協助。明年度預算部分,亦請開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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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指示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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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度績效考核單位評比項目,請提供人事室作為績效考核實施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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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