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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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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功B基地國宅工程確認施作數量及終止契約案,請儘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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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樁TWD97坐標系統建置工作於下週主管會報簡報案,歡迎同仁參加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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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星大樓工程地界鑑界案,請向局長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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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重大事項提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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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記者會資料,請任務小組、第一、二科儘速補送總工室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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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大道綠軸工程需變更部分,請儘速請原設計者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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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山工程如無法於農曆年前完工,於過年停工期間,務請包商確實作好工地安全管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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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度社區規劃師,請儘速函詢去年度規劃師之意願並公開甄選新團隊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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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工處代辦「早安敦煌」尾款核銷案,如該款已遭法院扣押,請該處儘速取得解繳法院相關文件辦結,如有疑義,並邀相關單位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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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工處、市場處及養工處等代辦本局工程已完工未核銷部分,請儘速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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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臺區域跨域合作巡迴展及邀請七縣市首長參與案,當天接待人員請妥當安排,必要時專簽或請其他科室協助,前於基隆市開會決議請本市負責二大議題,並先提報市長及權責單位文化局及建設局瞭解,後續辦理作業並應儘速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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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山計畫工程施工圖說,務請承辦人至現場瞭解實際狀況,以免於施工時因不符再作修正而耽誤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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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圳再現計畫案,新生北路高架橋下原RC停車樓版可否拆掉改以鋼骨簍空柵版透光使圳水活化讓魚進入,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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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大道案及土地管制規則機車停車位案,請行文交通局於一個月內將成果提送內政部及本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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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城鎮地貌改造向營建署爭取經費案,請依審查會委員意見將三市街提案內容擴增生態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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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城鎮地貌補助經費營建署要求所有案件均應於三月底發包,包括國家門戶美化台北車站部分,均請儘速依限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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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山三軸工程,農曆年請先試燈,並預為準備開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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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合署辦公大樓行三街廓說明會內容,請儘速提技術會報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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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國宅後續管理維護權責及管理費等細節,請五、七科研討腹案提規劃會報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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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功A國宅銷售計畫作業,請再檢討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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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大擬承租或承購松乙店舖案,請密切聯繫該校儘速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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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十國宅公設點交案,請再行文管委會會同辦理,並留意文書送達之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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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寧街出租國宅承租戶車輛常遭竊案,請行文警察局加強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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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國宅32戶店舖檢修及華昌國宅環境改善相關經費,請儘速補辦預算程序。華昌出租國宅旁道路重鋪後,請停管處依原規劃劃設停車位,整體改善之成果,並預擬相關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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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寧出租國宅環境改善案,相關工程費用分擔部分,請儘速邀相關單位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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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英文網頁資料,請儘速提供資訊室彙整,如無資料亦請告知該室,各科辦理情形,並請於下週主管會報中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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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提報:農曆春節前一天及上班第一天依據市府函示,本局屬一般行政機關應保持3分之2以上的必要人力,請假人員不能逾3分之1,請針對業務狀況及同仁需求給假,並請於週五前將出勤統計表送回本室。 裁示:請各科室轉達及注意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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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士林慈諴宮周邊景觀改善規劃向市長簡報案,請催促受託單位儘速提送修正內容簽報,同仁業務交接務必清楚,並注意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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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外勤申請使用公務車以安全為第一,車況如有任何問題,寧可不用,不容有任何冒險情事,請秘書室將可採行申請費用相關規定彙整提供各科室參考,如因特殊狀況不足因應時,請邀集相關科室研處,另車況務必徹底作好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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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度服務品質計畫考核案,各科資料及計畫,請於20日前填送研考室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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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實質審查公開抽籤作業結果,計抽出王股長金棠、陳主任娟美、廖股長素娥、李股長宜儒、張科長立立、黃股長穗鵬、郭科長駿敏等7人,請政風室辦理後續審查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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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室提報:1.議會審議94年度預算意見彙復表,請人事室、第二、五、六科儘速將全年度最終辦理情形填送本室。2.94年度自行辦理之1萬元以下零星採購,請再檢視有無未核銷請款案件,並注意時效辦理。3.奉核付款案件,曾發現承辦人未辦付款即公文歸檔情形,致延誤付款予承商,請再檢視有無此案件。 裁示:請各科室注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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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室提報:宣導本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1.公務員遇有請託關說,應於3日內簽報其長官並知會政風室。2..公務員遇有贈受財物情事,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其長官及知會政風室。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餽贈,市價在新台幣100元以下,或對機關內多數人為之,市價總額在新台幣500元以下,且係偶發而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者,不在此限。3..公務員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邀請之飲宴應酬活動,應予拒絕。但廠商因公務目的於正當場所開會、舉辦活動,邀請機關派員參加,或因民俗節慶公開舉辦活動,且邀請一般人參加者,不在此限。但應簽報其長官及知會政風室 裁示:請各主管利用科務會報轉達各同仁遵守,並特別注意程序上簽報及報備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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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