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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182次主管會報


  • 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略)
    • 參加議員或府內協調會同仁,如議題臨時轉向非屬承辦之業務時,務請即時與有關科室聯絡予以說明,以免作成有違政策決定之結論。

    • 年度邀請學者專家演講案,有關信義計畫屆滿25週年協助都市設計協會及其他國家城市可供學習參考案例邀請部分,請併納入考量。

    • 局務會議或主管會報指裁示事項,請具體落實並填報,尤其審議案部分,應事前作好幕僚作業並將相關資料提供出席長官瞭解。

  • 各科室重大事項提報(略)
    • 北臺區跨域合作案,有關北市、縣親山步道之間連接部分,請構思。另市、縣都會區計畫空間架構、分派與土地使用等,請考量納入合作之研究議題。

    • 有關活化圓山地區日夜間人氣案於下次觀光委員會提報部分,請預為準備。

    • 立功A國宅開放參觀、銷售等整體時程,請確實掌握,損鄰善後處理與承商研商部分,並請妥為預擬腹案。

    • 衛生局辦理健康生活社區化計畫相關說明會,本局需配合辦理簡報部分,請先陳局內相關長官檢視。

    • 木柵路五段及市民大道都市計畫案內政部審議請求補充之資料,請儘速提送。另爾後送內政部審議之都市計畫案,有關計畫變更之構想及內容,請於主要計畫書圖內敘明清楚。

    •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4款辦理都計畫變更案件,內政部要求於都市計畫書圖註明已符合該規定文字部分,請一、二科配合辦理。

    • 容積移轉案,請續辦資料蒐集及分析等事宜,是否提下次都委會審議,請於局長返國後請示。

    • 公文處理程序,各科新進同仁於局內未統一訓練前,請股長特別輔導。

    • 都市設計審議申請案,如缺件未於隔日補件,請科長逕為決行行文退件。又補件時包括都市更新審議部分,不得抽換原件。

    • 萬芳剩餘地已經議會同意處分三塊地,請儘速辦理標售。

    • 復興南路國宅空地,可否以促參方式興建旅館,請瞭解相關規定。

  • 綜合指示事項
    • 本年度各科室績效考核評比項目,請儘速開會討論。

    • 議會審查95年度本市地方總預算綜合決議審查意見,有關本局經費刪減部分,請相關科室注意配合辦理。另中央部會專案補助款若需動用第二預備金案件,要送議會備查;向中央申請專案補助款部分,應將相關計畫及金額列表送議會參考;於辦理追加減預算時,並應於審議前送議會參考。正俗專案執行部分,並請瞭解審查意見因應。文化局台北數位藝術中心案,將來請特別注意,於辦理都計變更程序時切勿延誤。

    • 市政白皮書涉及本局權責事項局長指示於2/21局務會議提報執行進度案,請各科儘速將資料提送一科彙整。

    • 各科室彙整案件,應注意陳判及發文時間,如有科室未於期限內回覆,請逕綜簽並註明,爾後並由該未提送科室自行簽辦。

    • 一月份觀光委員會銘傳大學吳胡宗委員「從一個觀光客角度看台北市」專題報告,請一科將內容登載於本局網上,並請同仁尤其規劃人員參閱。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