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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183次主管會報


  • 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略)
    • 參加府內相關會議,如分工事項非屬本局業務時,務請出席同仁於會中說明清楚。

    • 北臺區域跨域合作委辦案,請儘速處理。

    • 都市設計審議案,與建築師所有行文,均請副知開發者。

    • 立功A國宅領取使照及配售作業,請妥善儘速處理。

    • 信義計畫屆滿25週年發展之經驗及其他國家可供參考案例,請林總邀請相關科室組成專案小組研討。

    • 圓山地區活化案可否協助兒育中心搬遷或興建兒童遊樂設施,請二、三科研究。

    • 萬芳奉准處分之三塊剩餘地,是否屬國土復育方案禁止處分之範圍,請再查明,並請一科協助檢視。

    • 容積移轉案,請儘速依昨日葉副市長指示方向辦理。

  • 各科室重大事項提報(略)
    • 2005國際會議系列活動,請儘速辦理結案付款程序,辦結後將來報告書之印送,務請慎重處理,該向相關單位致謝及同仁之敘獎,並請簽辦。

    • 仁安醫院再利用工程案邀府內相關單位開會資料,請先提局內討論。

    • 年度各委辦案件,務請儘速辦理。

    • 北臺區域跨域合作案,有關北縣、市河域兩岸、捷運線、橋、路等銜接部分,亦可作為推展之方向。

    • 行義路都市計畫案,請續進行後續事宜。

    • 木柵貓空共同店招案,如與建設局或建管處協調不成,必要時請簽報市府。

    • 市長任內8年提報軟硬體成果案,本局具有創意及其他單位於都市發展累積成效部分,請總工再思量。

    • 中央藝文公園硬鋪面應與華山藝文中心活動相結合,有關說明部分,請預為研擬。公園照度不足改善所需經費,並請公園處研究。

    • 基二店舖承購人查詢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案,請於近日將處理結果向羅議員宗勝說明。

    • 臺北市建築空地空屋維護管理辦法訂定草案,請送本人瞭解。

    • 中山區潤泰公司中崙大樓回饋活動中心是否繳交地租及地上權屆滿後使用問題,請儘速開會研商。

    • 都市設計法令說明會相關講稿,請儘速整理,如反應熱絡,必要時,辦理第二場說明。

    • 中央合署辦公室規劃案建築師使用GOOGLE影像圖部分,請比對與本局提供部分之差異性,並請研究如何有效提高民眾之運用率。

    • 邀請中華顧問總工程司幾位專業者演講「空間資訊應用於都市發展」案,屆時請相關單位儘量參加。

    • 年度國宅先期計畫等案,如內政部無特別來文要求提送,原則上不主動提報。

    • 住宅政策短期推動策略分項計畫,請儘速提報討論。

    • 出租國宅保人制度之檢討,請儘速與法規會研究。

    • 甲式財產卡之建置、釐清,請儘速辦理。

    • 萬芳、萬美景觀細部設計簡報案,請向本人說明。

    • 內政部查訪本市國宅社區轉型公寓大廈辦理情形案,若為輔導性質,以後請先將本局面臨問題提供該部賜教;如為查訪,請要求給予經費或政策上之協助或配合。

    • 已輔導成立公寓大廈管委會之國宅社區,請儘速將管理權辦理移轉。

    • 吳興街二期整宅更新案,請儘速召開公聽會及會員大會確定權變計畫。

    • 南機場13號基地整宅更新宜否辦理分割,請簡總、劉科長、王專委及總工與本人討論。

    • 養工處代辦工程,爾後請留意有無符合委託內容,變更設計時並應特別留意經費管控。

    • 東星大樓工程地界澄清案,請儘速辦理復工事宜,並追究有關責任。

    • 六藝廣場闢建及孔廟、保安宮園林改善工程,務請配合保生文化季及祭孔前完成。

    • 各科委辦案件部分:1.上年度未結部分,請儘速結案。2.涉中央補助款部分,務必注意期限。3.二、三科及任務小組請儘速補人協助積極處理,並適當分配工作量。4.請正工或專員負責推動。5.王專委所提太久、太慢、做不到、增加程序部分,請各科先行檢討。

    • 秘書室:1.各科室擬使用601會議室時,爾後請至本局網上申請。2.各區辦公室最後下班及加班同仁,請加強門禁檢查並確認上下門閂已鎖好。 裁示:請配合辦理,並請秘書室於下班時先將門閂閂緊。

    • 資訊室:各科室本年度個人電腦更新採購需求調查表及確認表,請於明天下班前擲回本室彙整。 裁示:電腦更新以外站為優先,未提需求單位,請於剩餘時配置。

    • 各科英文網頁內容仍有疑義部分,請再檢視與王專委討論,並請正工或專員負責,必要時,請科內外語能力較優同仁協助。

    • 人事室:1.獎章條例業奉總統95.1.11令修正公布,爾後公教人員服務成績優良者,於退休、資遣、辭職或死亡時,方請頒服務獎章。...。2.保訓會95.1.20令修正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要點,...。3.市政府95.2.3函,換發身分證不符公假規定,...有同仁於出國前1日下午17:00始填送假單,請假未經核准即出國,不符規定情形。95年1月仍有很多同仁遲到、早退、未刷卡、未請假等與94年相同情形,本室除以e-mail重申相關規定外,再次提醒主管,事後補假限用於急病及緊急事故情形,又主管核准忘記刷卡單過於寬濫。4.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修正...。 裁示:請轉知,有關出勤之義務及責任,同仁應很清楚,請人事室將必要相關規定讓同仁瞭解,對於部分習慣遲到、早退同仁,請教育正確之態度。忘記刷卡補登錄部分,見證同仁及核准主管應連帶負責。

    • 會計室:1.議會綜合決議審查意見,中央部會專案補助款若需動用第二預備金案件,要送議會備查;向中央申請專案補助款部分,應將相關計畫及金額列表送議會參考。2.向中央部會或所屬機關申請補助款及其核定情形應知會本室並副知主計處及財政局。 裁示:請各科室配合辦理。

    • 親山入口意象工程部分地主未同意改造部分,請於地役權空間作簡單之處理。

    • 99重陽登山活動案,務請先準備就緒。

    • 和平東路三段底公墓遷移事宜,請注意時效。

    • 瓶蓋工廠規劃案,經建會張副主委提示能朝國家級開發規模規劃部分,請儘量參考。

    • 中央合署辦公大樓規劃案有關交通計畫研商會議、國產局簡報及3月初與私有土地所有權人討論案,請備妥資料及繼續處理。

    • 信義計畫區夜間照明改善案,不得以舊燈換新燈方式處理。

    • 街道家具設計設置線路用電部分,請彙整資料,必要時向台電作說明。市長簡報部分,由本局說明處理過程,設計內容由柏泓公司及潘冀建築師提報。另有關道路斷面設置分類,請再釐清。

    • 裴專委提報:略 裁示: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公文處理各階段時限暨逾限積壓懲處標準表,請轉發各同仁瞭解及遵守,並請研考室於三、六、九月份分別作抽查,若積壓懲處,其比重為主管、正工或專員、股長及承辦人為2、2、2、1,核稿人員亦應依規定處理。

    • 關渡公廁整建工程施工時,務必特別提醒養工處依使用需求施作。

    • 綠之網案,請持續推動。

    • 至善路案,請向本人說明。

    • 美國學校擴大校地事宜,請依今早會商結論續辦,爾後開會時,相關數據並請儘量精準。

    • 土地分區管制規則有關機車停車位不合理檢討修正案,請儘速辦理。

    • 關渡平原案說明會,請先派員至社子花市觀摩。

    • 府內相關單位會勘案,應以團隊精神予以協助。

    • 中正機場聯外捷運系統A1車站暨C1、D1街廓聯合開發大樓都市設計預審案,請於預審後將結果告知本人。

  • 綜合指示事項
    • 各科室應提升規劃理念、工作技巧與計畫之推動。

    • 跨域區域整合由本局編輯市長施政績效部分,請儘速配合辦理。

    • 違規賭博電玩業裁處,請依市府指示於三月底前完成執行。

    • 養工處松山內湖人行橋即將完工,靠八德路橋南端附近有無可能以綠美化或入口意象塑造,請三科協助。

    • 圓山仔旁碼頭已完工,周邊環境紊亂、無路可通等問題副市長要求府內相關單位重新整理再開放案,請洽交通局由本局或該局召開會議。

    • 更新處二週年年刊編輯內容,請提供本人瞭解。

    • 北大同六藝廣場、大龍街二側、理教公所、協辦99登山活動步徑等案,請更新處積極處理,並請蔡專委安排本人出席最近之更新處處務會議。

    • 市長施政屆滿8年成果,請各科、處各提5項送請總工室劉正彙整,並提局內討論。

    • 可建議新市長優先施政願景,請各科提報6項、科長以上幹部各提3項送裴專委彙整,並開會討論。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