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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216次主管會報


  • 各科室重大事項提報
    • 內湖成功路五段35巷登山步道案,請再會勘確定,並請更新處參加。

    • 市政白皮書有關強化重要建物、維生管線及減災補強等項目,本局列主辦機關部分請建管處辦理。

    • 貓空建築容積率建議30%案,請再檢討。

    • 臺北市與鄰近城市發展案及本局其他委辦案,請儘量在年前上網委辦。

    • 橋樑光雕案本府部分相關事宜請再協調,並請了解工務局簽辦理情形。

    • 員工訓練案請併顧問計畫辦理。

    • 北投親水公園規劃案仍請辦理。

    • 秘書長關心關渡入口意象案進度,詳請教張專委後簽陳。

    • 大稻埕通檢案請提出討論。

    • 洛陽停車場案請持陳,另招標文件即刻辦理。

    • 街道家具案施工內容請加強宣導,另現勘時新聞稿請先準備。

    • 水路思源道請建管處處理橫向招牌。

    • 中央合署辦公大樓案市長簡報資料,請妥為準備。

    • 中山足球場搬遷案請併一科圓山案提出討論。

    • 整合住宅補貼方案,請速簽府內專案小組會議。

    • 永平國宅案請安排局長時間會勘。

    • 正義國宅甲區轉型公寓大廈案請速處。

    • 臺北車站前完成之綠化工程附近髒亂,請協調相關單位清理。

    • 市民大道案請備資料俟內政部開會時說明。

    • 河域四期及信義路環境改善案,請速召開第一次評審會議。

    • 年後第一次都審會議通知,請年前發出。

    • 華強國宅瓦斯管破損案,請先協調管委會,再向周威佑議員說明。

    • 中山北路5段505巷景觀改善工程,請三科配合更新處辦理

    • 人事室報告:1.報府約聘僱及技工、工友由就輔中心統一招考,各單位出缺請月底前提報,次月即可招考。2.國旅卡請依規定辦理,不可假消費真刷卡。3.市民反應本局及建管處服務態度欠佳,請改進。4.春節假期前後各單位請依規定留置必要人力。5.退休後再任臨時人員不提撥勞退基金。6.脫副局長代理期間不可用局長授權章,使用脫副局長授權章要加代字。7.文康活動調查表請發同仁票選。8.春假期間公務聯絡調查表,請科室主管填報12日前繳回,並請開機待命。 裁示:請配合辦理。

  • 綜合指示事項
    • 市長非常重視各單位面對輿情反應,要求積極對應,並就後續處理預為準備。另新聞稿請掌握時效並簡明扼要發布。

    • 市長要求年前對於治安、交安及公安要加強,有關大賣場公安請特別注意。

    • 過年期間如有因公無法休假單位,請提報名稱及地址送市長室。

    • 春安演習市府將以無預警方式發布辦理。

    • 市長指示本局工作重點1.洛陽停車場跨堤案。2.圓山附近地區規劃案。3.都市更新部分,本市東、南、西、北各選一示範地點。均請於年底完成,並應成立任務小組專責辦理。

    • 各單位如有優良事蹟,可提報市府獎勵。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