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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240次主管會報


  • 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 小巨蛋營運中心已由建管處派員參加,如有需本局協助請告知局長,並予以全力配合

    • 議會工作報告之補充資料尚有第二科和建管處未提供,請速提供

    • 下列議會所需提供資料請相關單位於本週四前提供張副總彙整: 1.風災檢討報告(係由建管處會同產業局提出) 2.市長施政執行情形,請建管處和第一、二、三科處理 3.八個科的模擬問答於本週四前陳核完竣

  • 各科室重大事項提報
    • 有關活動的登錄市長非常重視,請務必配合辦理

    • 五分埔周邊停車及攤販問題先提局內討論

    • 建管處收辦之案件如涉本局科室之業務請陳局再發文

    • 流行音樂中心細部規劃請速提局內討論

    • 基於行政程序無法依期限辦理,請速發函撤銷營建署補助案件。

    • 經建會主委拜會市長之討論資料請併提10/18林副市長簡報會議討論

    • 大稻埕特定專用區停車代金計算方式請2案併陳,並會法規會

    • 有關關渡、社子島、洲美之家戶統計資料請親洽民政局、社會局,透過上網查詢,勿需公文往返浪費時間

    • 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概念設計委託案請速簽辦

    • 林副市長指示放寬容積案涉及更詳細之規範請加速處理

    • 街道家具垃圾桶舊桶拆除辦理完竣後簽報市府,並請注意旗桿式公車站牌之設置進度

    • 國宅管理站房舍之處理方式先提局內討論後,再邀財政局、法規會、地政處開會研商,並邀軍備局予以指導

    • 建成圓環西側更新案如送件後請速協助辦理行政程序

    • 斯文里2、3期下次開會局長將親自參加

    • 10/18張議員茂楠召開之虎林段地上水塔協調會請六科併同派員參加,必要時並請黎專員協助

    • 公文之處理應同時注意內涵和時效;外機關同時分會本局及所屬處,由主秘以上人員核稿人員指定主辦單位,如主秘以上人員不在,授權總工或專委指定;另主秘召開研議之「外機關同時分會本局及所屬處案件處理方式」會議紀錄請傳閱股長知悉並切實辦理

    • 外機關簽會本局要予以協助,但表達意見時仍應尊重法令的正當性和完整性,對於執行的法令要有正確的要求

  • 綜合指示事項
    • 上午市政會議請陳文茜小姐演講,她在「孔子學院在臺北」講題中建議臺北市應該:1.找出臺北市的核心價值;2.行銷自己,找出市場在那裡;3.在中央和地方的關係中凸顯上二項的優勢;4.從國際的角度處理政務,而非僅蘊釀臺灣情結。她並具體的建議臺北市應在鳳凰電視臺作廣告行銷臺北市,以及應有國際視野,運用臺灣在軟體及創意之優勢,走出自己的路。本局當秉上述勉勵作為。

    • 請協助城邦公司儘速完成更新公司之營運工作計畫,並請本府籌備會議委員協助

    • 林晉章議員關心之有關違建照的處理方式,請先提局內討論後簽報市長。

    • 正值議會期間,議員要求事項要儘速處理及回復。

    • 為順遂行政業務、減輕工作負擔,請各科和建管處、更新處整理需其他科處協助事項,俾提局內討論再作重分配。

    • 永續發展委員會有關綠建築部分年底要提報,請切實執行

    • 請建立使用執照抽查機制之新作為,針對已發生、潛在的使用及易發生災害的區域,均應適時抽查,並鼓勵自律,以為有效管理。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