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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244次主管會報


  • 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 台北車站站前地下街等店家占用通道處罰對象,請明日向秘書長提報時請示。

  • 各科室重大事項提報
    • 營建署第2階段補助案請向該署瞭解是否需達簽約程度,有關評選作業並向秘書室或本府採購小組請教朝縮短時程辦理,並請指派幹部督導儘速上網招標。

    • 流行音樂中心中華電信拆遷補償費,請依經建會前協調結果行文中華電信自行處理,並副知經建會。

    • 惠寶大樓地籍與建築線差異陳情案,請二、四、八科調原案瞭解預為因應。

    • 部分管理站內有公共設施或無隔間牆,收回後管理問題,請提局內討論。

    • 國宅社區轉型辦理情形統計表,有關同一社區成立數管委會部分,請依實際數量納入統計。

    • 都市更新事業報告書業者列有請政府協助事項,有些並非本局可逕決定,爾後簽報時請併敘明;牽涉其他機關事項並應注意處理。

    • 因拆除經費不足之8處緩拆違規售屋廣告,請將違規照片及建商公司名稱提供局內瞭解,並請加強該等建商所屬工地查核。

    • 秘書室提報:市府大樓96年度節約能源及空間清理減重評比公管中心訂於28日下午考評本局,考評結果並將提市政會議檢討,不佳者並擇期複檢,請各科室確實依檢查及考評事項配合改善;沈專委並預定於26日先行檢查等。 裁示:請各同仁配合辦理尤其不必要文件請儘量清理,不使用之電源並隨手關閉,並請沈專委協助督導。

    • 人事室提報:為提高行政效能,市府函請各一級機關應定期檢討分層負責明細表,本次檢討甲表部分,主要為有無需作整併或由甲表移至乙表項目、授權層級決行權責應下降及不須會辦機關儘量不會等,請各科指派專人確實檢討並於下週一前回復本室彙整。 裁示:請各科指派專人認真檢討。

    • 沈專委提報:為簡化公文作業流程,研考會函示「府層級核稿人員核章流程簡化」,請各科室及二級處依簡化流程陳核,並請登記桌每月填報成果。 裁示:請各單位及建管處、更新處配合辦理。

    • 蔡專委提報:1.市政新聞輿情分析市長十分重視,請各科主管包括正工程司於例假日時亦請在家上網答覆。另媒體關注或扭曲事件宜先發布新聞稿作平衡報導,以免再作回應。2.簽辦密件應依規定彌封蓋章。3.上陳市府公文如有不同意見,請用簽條或黏貼紙表示,以免退回承辦單位再清稿。 裁示:1.輿情報導尤其頻繁之業務科請主管注意處理並請正工協助。2.密件請依規定彌封蓋章。3.上陳公文核稿幹部表示意見時請特別注意。

    • 同仁代表局裡參加都市更新幹事會審查有關都市計畫規定事項,應有所堅持並要求而非僅建議,並請更新處注意。

    • 基隆路整宅基地更新留設垃圾清運空間替選方案,請建管處儘速將意見回覆更新處。

    • 道路爾後請勿規劃以磚塊鋪設,以免易毀損及不易維護。

    • 景觀大獎及都市彩妝頒獎有關場地安排、宣傳、媒體採訪、停車等相關事項,請預為妥善規劃,必要時請六科協助停車事宜。

    • 地上權國宅市議會法規委員會附帶決議調整地租案,請儘速提報幕僚會議討論並注意處理時效。

    • 公有住宅資源運用策略規劃涉及社會局政策,請儘速與該局溝通,必要時請雙方首長交換意見。

    • 無電梯國宅增設電梯提技術會報討論案,有關走廊設計構想圖,請作補充。

    • 居住服務平台網頁相關連結無回應部分,請再檢視改善。

    • 南港出租委外及中繼住宅臨時使用方案請儘速提技術會報討論。

    • 出租國宅近期將換約,有關住戶樓梯間堆積雜物之處理,請檢視租約有無需作修正。

    • 社區營造年底成果展內容及細節,請事先掌握。

  • 綜合指示事項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