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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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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館新世界本局僅負責統籌整體規劃之立場,應確實掌握,年後向市長簡報有關三總換地與相關單位研商部分,請儘速釐清權責單位,應處理事項並請儘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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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至重大事項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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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河活化延平河邊公園規劃施工案,有無與衛工處忠孝污水處理場工程衝突,請與該處聯繫並作時程區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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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成變電所遷移國營事業委員會如有適當地點,請協助處理;如不適宜,並予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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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國宅飾牆拆除及爾後復原等應儘速處理,有關費用,請儘速與承商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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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投溫泉親水公園環境規劃方案本局應有定見,並確實評選有能力之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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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安醫院再利用工程請協調承商儘速依合約規定施工,必要時請府內高層溝通,有關內部空間配置及裝潢應有構想,另市產出租(借)NGO相關規定程序,請儘速瞭解。全案並請指派一位幹部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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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同仁異動大,相關業務延續及經驗傳承要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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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興大樓完工請照交屋進度,請確實掌握,需請相關單位協助部分,並請主動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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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區風華再現延伸徒步區騎樓整平需配合改善部分,請更新處將相關資料提供建管處納入本年度計畫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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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今年度委辦案件,請於本月底前召開第一次評選會議,務必確實掌握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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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適用解釋如非很清楚,務必請法律學者專家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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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機場三期整宅更新、復興南路土地再協調私地主調整案,請依議會決議儘速辦理,未來向議會提報時,應將利弊得失說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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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建照涉及更新事業計畫、都市設計內容微幅變更簡化作業機制及簽證、切結書法律效力等,請邀相關單位及法學專家研討,並請主秘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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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提報:1.專案人員續僱用契約書,由於本府及人事局尚研議相關規定中,爰將延後簽約,請各主管轉知相關同仁。2.市長將於2月5日辭歲。3.人評考績委員任期至月底,新票選委員預定於下週投票。3.過年前一天(2/5)及年後第一天(2/12)上班出勤市府規定至少留三分之二人力,爾後假日如遇前後連續放假時,亦希望各主管能掌握出勤狀況,請假比例不超過三分之一,以免影響對市民服務品質。 裁示:1.續約請留意處理。2.辭歲請各科室注意。3.過年管理站應注意小心。4.過年前後上班人力請照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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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業務繁重又交辦案件多,非必要辦理案件請儘量避免。另重大敏感案件,請幹部掌握時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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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岸夜照向林副市長簡報案,本局應提出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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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室提報:本年度電腦設備維護採購案依現階段採購作業結果維護廠商將有更動,原線上報修系統已停止使用,日前已積極與新廠商洽談新系統上線事宜,應可於近期上線並舉行操作說明會,新系統未上線前之電腦設備維護問題請暫改洽資訊室處理。 裁示:請各科室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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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專委提報:1.本府逾期公文評比實施計畫於1月1日修訂,重點為:(1)每月評比、每季提報市政會議修正為每季評比、每半年提報,惟當季逾期5%以上者,則適時提報。(2)新增存查件併入發文案件進行評比。(3)加強每月逾期公文調卷分析。(4)逾期比率較高二級機關由機關自我評比管控。2.本府各機關加強橫向聯繫要點於1月17日修正,增列各機關如認業務非屬其權責而函知他機關時應副知研考會3.人民陳情案管轄權各機關如有疑義,應於1日內由收案機關首長指派相當層級人員協調權責機關確認受理後,始得移文並副知陳情人,如未達共識,應於1日內簽請秘書長裁定。以上務請各主管特別留意。 裁示:務請各科室處幹部確實轉知同仁照辦,與本府其他機關管轄權有疑義時,應於1日內請主秘與其他相關局處協調,如仍無結果,則請府內高層決定,不能擺在承辦人手上;另三科與文化局、建管處與產業局爭議案件,爾後不能再以公文互推,應通案協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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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埔山步道容積移轉簽報時請加會文化局及地政處,以捐贈方式移轉部分,並請注意行政程序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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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網頁資料之更新,除正工程司或專員負責外,亦可請有能力且負責之同仁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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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市宅更新案務請注意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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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孝東路三段12樓住戶因裝修不當致11樓天花板龜裂需負擔之檢修費用,請儘速行文限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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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