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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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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博會建蔽率、臨時建築等事項,請依昨日市政會議結論配合既定時程盡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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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願景館等赴國外觀摩,請洽財政局如有經費,請儘速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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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光案請二科劉科長及更新處方副總儘速與費建築師聯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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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台北好好看案相關審議會議,請政風室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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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北路等尚未設置之候車亭,務請柏泓儘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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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宅基金定存屆期後請儘速領回辦理繳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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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今日報導廣告物負面部分,務必有預警作為,請儘速瞭解後因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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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ve House餐廳營業案,請再與文化局聯繫予以協助。另因應產業發展,有關商業區及工業區規定不合理部分,請適時檢討修正,並請張專委立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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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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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博會建蔽率、臨時建築等事項,請依昨日市政會議結論配合既定時程盡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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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願景館等赴國外觀摩,請洽財政局如有經費,請儘速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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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光案請二科劉科長及更新處方副總儘速與費建築師聯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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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台北好好看案相關審議會議,請政風室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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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北路等尚未設置之候車亭,務請柏泓儘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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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宅基金定存屆期後請儘速領回辦理繳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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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今日報導廣告物負面部分,務必有預警作為,請儘速瞭解後因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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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ve House餐廳營業案,請再與文化局聯繫予以協助。另因應產業發展,有關商業區及工業區規定不合理部分,請適時檢討修正,並請張專委立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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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重大事項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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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館水岸新世界後續協調包括自羅斯福路跨越天橋模擬部分,請儘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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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展中心對面停車場規劃施工案,請儘速提局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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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中國信託案請儘速完成都市計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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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攤販經內政部開會研商並不宜依都市計畫法裁處,請簽報市府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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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渡平原委辦案請儘速上網辦理召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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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戲院改善情形,請王總現場瞭解,並配合文化局6月底電影大展前完成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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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山案請儘速進行都市計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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瑰寶大道故宮前廣場改善,如非屬至善路延伸路線部分,應請故宮支付相關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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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停車場第2階段成果報告,請儘速邀請專家學者開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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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渡光點會議請儘速簽報副市長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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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路路型調整府內會議,請儘速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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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多目標地籍圖立體圖資建置與網路應用,請與本市地政系統作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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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特色及住宅分級合併案第一次評選會議,請充分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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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權國宅基地處理方式,請依內政部函釋分析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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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處理如有疑慮請予簽報,並可請府內相關單位協助,不可因而影響業務推動,另團隊共同學習有其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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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請華信公司辦理國宅轉型案,請儘速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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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昌出租國宅防火巷遭民眾推置雜物,倘占用人仍拒不出面處理,請儘速循民事及刑事途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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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維基金統籌購買管理站疑義,必要時請邀法規會、主計處等相關單位向社區主委說明清楚,並請管委會公告住戶或於管委會會議中提供說明資料讓委員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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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宅社區退縮騎樓改善案,請提報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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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議員晉章為士林區永平段1小段164地號建照協調案,請備妥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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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劃定更新單元配合中央修法擬修正更新自治條例免送都委會審議案,請儘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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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市場大樓暨周邊整體風貌活化方案相關經費請予寬估,另請業務相關之財政局、文化局、市場處等配合編列有關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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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照核發實施協檢情形,自下月起應列表提報市政會議,有關協檢前、後處理時間差異部分,應顯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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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競選樹立廣告,請確實於4月1日前清除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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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室提報:略 裁示:提昇資訊效率及合理運用,市府非常重視,請各單位配合資訊處推動。有關建構整體資訊架構藍圖部分,並請資訊室邀建管處及更新處討論;另二處資訊預算需先經局內審查始提送資訊處部分,請配合照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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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室提報:截至97年2月份預算執行情形 裁示:請各科室依預定進度如期如質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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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考室提報:97年2月份公文處理績效 裁示:1.公文整合系統訊息通知,請三科及秘書室承辦人特別注意簽收,倘仍發現未改進,應向本人說明原因。2.承辦人擬稿時間請主管特別注意,尤其二、三科新進同仁,應加強公文處理技巧,可後會案件就避免先會,務請同仁瞭解公文處理規範。3.退回清稿案件,應將原稿附於卷內,請各主管或正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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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專委提報:1.市長信箱信件如非屬權管業務,切勿以此回復民眾,應速洽研考會改分。2.本府創意實施計畫增設點子獎,請業務科踴躍提出具創新性、可行性、前瞻性及效益性案件報府評審。 裁示:請各單位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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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工室提報:截至97年3月列管工作計畫執行情形 裁示:第一、三科延宕案件,請羅副總及三位專委認養逕輔導辦理,有二案以上者每人至少認養二人;更新處部分,請總工及副總認養。爾後進度落後向本人提報時認養人應共同說明,對特別慢之同仁,請高階幹部特別協助,朝對的方式及有效途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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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重大事項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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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館水岸新世界後續協調包括自羅斯福路跨越天橋模擬部分,請儘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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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展中心對面停車場規劃施工案,請儘速提局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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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中國信託案請儘速完成都市計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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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攤販經內政部開會研商並不宜依都市計畫法裁處,請簽報市府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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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渡平原委辦案請儘速上網辦理召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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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戲院改善情形,請王總現場瞭解,並配合文化局6月底電影大展前完成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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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山案請儘速進行都市計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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瑰寶大道故宮前廣場改善,如非屬至善路延伸路線部分,應請故宮支付相關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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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停車場第2階段成果報告,請儘速邀請專家學者開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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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渡光點會議請儘速簽報副市長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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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路路型調整府內會議,請儘速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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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多目標地籍圖立體圖資建置與網路應用,請與本市地政系統作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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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特色及住宅分級合併案第一次評選會議,請充分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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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權國宅基地處理方式,請依內政部函釋分析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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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處理如有疑慮請予簽報,並可請府內相關單位協助,不可因而影響業務推動,另團隊共同學習有其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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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請華信公司辦理國宅轉型案,請儘速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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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昌出租國宅防火巷遭民眾推置雜物,倘占用人仍拒不出面處理,請儘速循民事及刑事途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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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維基金統籌購買管理站疑義,必要時請邀法規會、主計處等相關單位向社區主委說明清楚,並請管委會公告住戶或於管委會會議中提供說明資料讓委員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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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宅社區退縮騎樓改善案,請提報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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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議員晉章為士林區永平段1小段164地號建照協調案,請備妥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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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劃定更新單元配合中央修法擬修正更新自治條例免送都委會審議案,請儘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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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市場大樓暨周邊整體風貌活化方案相關經費請予寬估,另請業務相關之財政局、文化局、市場處等配合編列有關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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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照核發實施協檢情形,自下月起應列表提報市政會議,有關協檢前、後處理時間差異部分,應顯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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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競選樹立廣告,請確實於4月1日前清除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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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室提報:略 裁示:提昇資訊效率及合理運用,市府非常重視,請各單位配合資訊處推動。有關建構整體資訊架構藍圖部分,並請資訊室邀建管處及更新處討論;另二處資訊預算需先經局內審查始提送資訊處部分,請配合照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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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室提報:截至97年2月份預算執行情形 裁示:請各科室依預定進度如期如質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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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考室提報:97年2月份公文處理績效 裁示:1.公文整合系統訊息通知,請三科及秘書室承辦人特別注意簽收,倘仍發現未改進,應向本人說明原因。2.承辦人擬稿時間請主管特別注意,尤其二、三科新進同仁,應加強公文處理技巧,可後會案件就避免先會,務請同仁瞭解公文處理規範。3.退回清稿案件,應將原稿附於卷內,請各主管或正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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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專委提報:1.市長信箱信件如非屬權管業務,切勿以此回復民眾,應速洽研考會改分。2.本府創意實施計畫增設點子獎,請業務科踴躍提出具創新性、可行性、前瞻性及效益性案件報府評審。 裁示:請各單位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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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工室提報:截至97年3月列管工作計畫執行情形 裁示:第一、三科延宕案件,請羅副總及三位專委認養逕輔導辦理,有二案以上者每人至少認養二人;更新處部分,請總工及副總認養。爾後進度落後向本人提報時認養人應共同說明,對特別慢之同仁,請高階幹部特別協助,朝對的方式及有效途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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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指示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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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處現階段需中央協助之計畫、法案或經費,請更積極協調爭取,相關案件並請一科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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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包之委託研究案件,務請同仁積極參與作充分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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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三案涉都市計畫、都市更新、建管事項,請邱專委組專案小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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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邀請5位大師蒞府指導,務必好好學習並吸取經驗收集成果,相關問題並提就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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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各科可能行事項目,請林秘書及郭正協助整理並策劃建置月曆表,以適時提醒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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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東路底臥龍街地區請研提規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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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大樓LED案請向林副市長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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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孝東路改善案請再與交通局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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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本局成立15週年慶籌備事宜,請沈專委邀秘書室及相關單位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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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更新公司籌設事宜請持續關注,人事並請儘速簽派。另中央更新公司後續運作方式並請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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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亨加油站巡視及補強情形,請簽報市長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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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件數請保持適當成果,勿再持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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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照實施協檢參與同仁,必要時請予敘獎;運作成熟後請林主秘、張專委立立、吳科長協助推動協審事宜。另建築師簽證應負起相關責任,常犯錯部分,並應作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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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指示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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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處現階段需中央協助之計畫、法案或經費,請更積極協調爭取,相關案件並請一科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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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包之委託研究案件,務請同仁積極參與作充分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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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三案涉都市計畫、都市更新、建管事項,請邱專委組專案小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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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邀請5位大師蒞府指導,務必好好學習並吸取經驗收集成果,相關問題並提就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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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各科可能行事項目,請林秘書及郭正協助整理並策劃建置月曆表,以適時提醒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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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東路底臥龍街地區請研提規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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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大樓LED案請向林副市長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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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孝東路改善案請再與交通局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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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本局成立15週年慶籌備事宜,請沈專委邀秘書室及相關單位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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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更新公司籌設事宜請持續關注,人事並請儘速簽派。另中央更新公司後續運作方式並請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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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亨加油站巡視及補強情形,請簽報市長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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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件數請保持適當成果,勿再持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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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照實施協檢參與同仁,必要時請予敘獎;運作成熟後請林主秘、張專委立立、吳科長協助推動協審事宜。另建築師簽證應負起相關責任,常犯錯部分,並應作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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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會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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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