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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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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義路溫泉特定區案請配合內政部都委會專案小組召開,掌握作業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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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住宅補貼實施方案」有關基隆、桃園、宜蘭及台北縣其三種補貼方案核給及申請量,請五科於申請期滿後進行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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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訴願行政救濟及司法訴訟案件請各單位依事由、目前進度、處理建議填報總工室彙整,再簽報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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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指示請各機關單位加強以口耳相傳方式進行1999的宣導,以強化民眾的認知。另為維繫1999市民熱線服務品質,如當承辦同仁不在時,電話轉接時請接話同仁記明電話紀錄及當事人聯絡方式,並請承辦同仁於一小時內回覆,必要時得再次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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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國防部土地變更為教育大學用地,因市長將與國防部會談,其作業程序及注意事項請妥為準備,請許副局長督導一、二科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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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台區域合作會議相關內容、議題、工作架構、操作形式及流程向局長簡報及簽報市長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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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節能減碳在都市計畫、建築上其如何量化可研究思考於法制化作業和執行面上如何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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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段4小段811、817地號等2筆土地都市更新案若要求設置里民活動中心則須請區公所循民政系統簽報市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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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街徒步區處理上多連繫產發局商業處採一致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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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應變事件輪值名單請一科儘速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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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9月22日議會開議,有關議員關心議題問答請各單位作業,分類整理,排列優先順序,並於8月15日前彙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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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重大事項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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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俗專案之裁罰依據簽報時請立場堅定,強化說詞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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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居住空間通用設計座談會可邀請建管處,希望有具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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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基地開發案仍請儘快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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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園區案仍以步道加寬、車輛減少原則,請繼續處理汽機車停放和攤商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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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圓環裝修改造案,請建管處注意其發展,對相關新聞報導必要時做回映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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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佳河濱公園區段光雕部分請高副總與陳副秘辦公室聯繫定期協調與產發局與水利處權責辦理單位,以利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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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指示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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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因都市更新、容積獎勵採用停獎供附近社區使用案件,應函請交通局於其巷弄內劃紅線禁止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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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容積移轉需要申請人提出他機關出具之證明要合理及考慮其時程,可檢討放寬認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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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建照協審開辦,先期行政作業應簽報市府高層瞭解,必要時安排與公會理事長見面會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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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指示殘障汽機車位應注意周邊條件設置於便捷出入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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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用電量節約統計表現不錯,請各科處室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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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獎辦法正在修訂,有關案件之所有意見希望一次整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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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局長參加會議之資料,請更細緻分析整理,條理清晰,有關統計數據標明清楚,以利會議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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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指示台北市施工噪音分貝數應採更嚴格的標準,請各單位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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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考會將進行對市府委外經營廠商服務態度調查,請各單位對外包工作以後將服務態度列入招標合約內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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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圓環報導偏差為例,市長指示各單位應注重實際問題之解決和作好配套措施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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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季節期間要加強安全宣導,並請依相關作業程序防災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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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