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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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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重大事項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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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城鄉風貌98年度為期四年補助計畫應考慮自身的承辦能力和地方配合款是否足夠,相關項目計畫請簽技術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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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總體營造委員會應加強開會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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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行政訴訟律師所提之補充答辯,宜先行研判提出意見再行簽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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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參與會勘,若有不利本局之報導傾向時,應儘速對媒體發布新聞稿,以利媒體知悉問題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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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傢俱案柏泓公司尚未履約部分仍請依合約做相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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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國宅通知入住處理方式要有一致的作業程序,避免有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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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廓文化協會預租用地案請查詢文化局提供公有房地辦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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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檢討「大龍峒中繼住宅新建工程」3次流標原因,俾為招標作業之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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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照協審專案請確認召開記者會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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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大學換地案三總防災公園要注意後續眷舍等處理問題,變更都市計畫時要知會消防防災單位,並請一科協助提供資料,而有關軍方土地宜整批提出研商整體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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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公有住宅資源運用策略規劃」案規劃研究成果可行性,請構思提出本市住宅政策備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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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孝復興站南側地上權旅館街廓開發若與私地主再行協商不成時,就以地上權標租作業處理並回報市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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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古蹟土地原依法可建築之基準容積受到限制部分認定標準」行政規則,與中央「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產生衝突。若經中央撤銷,則申請大法官會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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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國際都市發展協會INTA第33屆年會係由營建署主政,本局尚不必表示太多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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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花博光雕事宜請將初步構想提幕僚會議,並認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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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路公共環境更新改善設計通案及系統性原則請儘速完成,工作計畫可階段性的將圖說交由捷運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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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擬不承接臺灣博物館周邊整體空間發展及景觀改善計畫第二階段工作宜婉詞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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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基地開發案請朝可行的方向先行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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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次現有巷廢止改道審議委員會請儘速調整時間開會,並請簽辦委員改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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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期間市府要求科室主管進駐防災中心輪值,請一枓安排講習,建管處並檢討配合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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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指示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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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及兩項基金皆未達80%之執行率,應加強執行達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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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東星大樓之輔導完成,將由局長儘速召開會議研商並預計於明年農曆年前核發使用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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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博會在台北展於誠品信義店同仁有空請前往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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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單位之網頁評核,本局及兩處的資訊室應該常常更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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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部門質詢應用質詢台上電腦提供質詢問題解答資料請總工室準備,資訊室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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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市長與北市建築師公會簽訂協審合約,請建管處應妥為準備,並發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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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內需案之工程發包,依經建會及公共工程委員會之規定辦理,務必於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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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主管同仁應開手機,亦應掌握相關同仁電話,以便緊急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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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4日本府員工親子運動會,請準時踴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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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