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脫副局長宗華
紀錄:郭健峰
出席:許阿雪、林崇傑、王玉芬、張剛維、沈思宏、蔡學義、邱敬斌、張溫德、羅世譽、高文婷、吳順民、劉思蓉、劉秀玲、劉美秀、黃金土、王武聰、黃洺楨、郭駿敏、吳金龍、周永成、李田修、王秋齡、林淑芬、蘇靖、邊子樹、方定安、何幼榕、羅榮華、林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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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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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重大事項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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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基地案請更新處及七科按原計畫時程進度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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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龍峒中繼住宅新建工程請掌握進度與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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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管處「未完成公共設施之基地申請建照出入通路之處理原則及道路開闢認定原則」請第四科主動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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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市長信箱案件應正面答覆,婉轉明確並注意程序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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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8邱萬鴻博士蒞局演講請相關業務同仁踴躍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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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乙9區B2停車場公電分擔案請先與脫副局長協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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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整建維護實施辦法修正草案提高補助額度相關方式及問題請儘速洽公共工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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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安醫院台北市社區營造中心有關接水電請隨時反映處理,相關營運計畫和與社規中心、社規師分工資料備妥提供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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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國宅懸呆帳解決部分請照往例辦理階段性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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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星大樓案相關辦理狀況請積極配合協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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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度預算案議會附帶決議及局長口頭承諾請相關科處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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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度公務預算應結案件請掌握時效於1/10前送會計室辦理付款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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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用第二預備金案件及涉及預算支用之法令案件日後請均加會會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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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指示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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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指示,處理都市計畫規劃、審議等過程不應承諾民眾購買土地及有關人事問題,相關事情均應審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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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指示辦理大型活動要注意垃圾處理和環境維護,並獎勵辛苦的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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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指示各局處若有基本人力需求請洽勞工局、社會局和原民會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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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指示預算案議會附帶決議有窒礙難行之處應儘速反映總聯絡人,各首長及府會聯絡人要對議會予以說明,立場堅定,無需照單全收,抗壓性要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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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指示首長特支費支用請秘書室注意歸類情形,避免以餐飲方式犒賞員工之比例過高,造成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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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後送議會資料請府會聯絡人詳予檢視,避免過細及私人資料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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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指示平常多關心同仁健康,避免有憂鬱、燥鬱和自殺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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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電子和平面媒體負面新聞報導要迅速反映給首長並通報觀傳局和市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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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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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徒步區法治化作業程序請洽法務局釐清,並儘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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