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內容區塊

局務會報

第192次局務會議

主席:丁局長育群
紀錄:郭健峰
出席:許阿雪、林崇傑、王玉芬、張剛維、沈思宏、邱敬斌、張溫德、羅世譽、高文婷、吳順民、梁一柱、劉秀玲、劉美秀、黃金土、王武聰、黃洺楨、郭駿敏、吳金龍、周永成、李田修、王秋齡、林淑芬、蘇靖、邊子樹、方定安、王榮進、羅榮華、林美娟

  • 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 對於「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第19點第2款設置於法定空地上之餐飲業油煙廢棄處理設備等相關規定,請建管處協同八科處理。

    • 南港鐵路地下化二側地區跨區市地重劃案請安排局長現場會勘。

    • 街道家具案統計解約要件簡單列表,有關後續處理措施先於局內討論再儘快簽報秘書長。

    • 為振興經濟方案營建署補助提案請一科催請提案機關速按審查意見補充資料。

  • 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 對於「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第19點第2款設置於法定空地上之餐飲業油煙廢棄處理設備等相關規定,請建管處協同八科處理。

    • 南港鐵路地下化二側地區跨區市地重劃案請安排局長現場會勘。

    • 街道家具案統計解約要件簡單列表,有關後續處理措施先於局內討論再儘快簽報秘書長。

    • 為振興經濟方案營建署補助提案請一科催請提案機關速按審查意見補充資料。

  • 各科室重大事項提報
    • 辦理「臺北好好看系列二計畫」拆除羅斯福路3段260號等建築物請注意拆後牆面處理,並請三科協助處理三面鄰房立面的美化。

    • 對於台北車站地下街出入口編號整合函請觀傳局多予宣導,並請消防局舉辦避難逃生防災演練。

    • 北台國際研討會順利舉辦請簽報工作同仁敘獎事宜。

    • 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訪評請審慎互動因應。

    • 花博光雕以後辦理情形要隨時陳報局長瞭解。

    • 樁位廢除連線產生鋸齒狀情形請四科協調八科、地政處溝通處理。

    • 為市容樹立廣告招牌宜建立機制以輔導民政局區公所後續執行。

    • 吳興街二期整宅更新案安排局長現場勘查,並以本年度六月底核定實施為目標。

    • 東星大樓更新重建工程案有任何新的進展狀況要隨時陳報市長等長官知道。

    • 召開之會議如開放媒體採訪時,請於開會通知單備註欄特別註記「本次會議將有媒體採訪」字樣,以提醒與會者注意。

    • 申請動二預備金要依預算程序辦理並應於規定時間內動支。

    • 機關主辦會議之會議紀錄公文取號作業方式即日起修正為承辦人於會議當日至文書人員辦理收文取號或預提收文號(取來文號),該會議紀錄公文時效管制於會議次日開始,承辦人應於6個工作日內完成會議紀錄發送。

  • 各科室重大事項提報
    • 辦理「臺北好好看系列二計畫」拆除羅斯福路3段260號等建築物請注意拆後牆面處理,並請三科協助處理三面鄰房立面的美化。

    • 對於台北車站地下街出入口編號整合函請觀傳局多予宣導,並請消防局舉辦避難逃生防災演練。

    • 北台國際研討會順利舉辦請簽報工作同仁敘獎事宜。

    • 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訪評請審慎互動因應。

    • 花博光雕以後辦理情形要隨時陳報局長瞭解。

    • 樁位廢除連線產生鋸齒狀情形請四科協調八科、地政處溝通處理。

    • 為市容樹立廣告招牌宜建立機制以輔導民政局區公所後續執行。

    • 吳興街二期整宅更新案安排局長現場勘查,並以本年度六月底核定實施為目標。

    • 東星大樓更新重建工程案有任何新的進展狀況要隨時陳報市長等長官知道。

    • 召開之會議如開放媒體採訪時,請於開會通知單備註欄特別註記「本次會議將有媒體採訪」字樣,以提醒與會者注意。

    • 申請動二預備金要依預算程序辦理並應於規定時間內動支。

    • 機關主辦會議之會議紀錄公文取號作業方式即日起修正為承辦人於會議當日至文書人員辦理收文取號或預提收文號(取來文號),該會議紀錄公文時效管制於會議次日開始,承辦人應於6個工作日內完成會議紀錄發送。

  • 綜合指示事項
    • 局務會議針對個案決議及指裁示事項應回報具體執行情形,避免僅提”遵示辦理”而已

    • 對於平面媒體負面報導應於每日10點半前回應具體處理意見並通知發言人室,晚報報導應於18點以前回應處理。

    • 同仁之工作經驗應分享傳承,避免業務只有一人獨知的情形。

    • 各科處主管應督導科室登記桌作業,做好公文流程控管事宜。

    • 對於施工圍籬要有市政願景宣導;協調輔導大安運動中心取得使用執照。

    • 議會開議在即有關Q&A請儘速更新。

    • 有關涉及軍事用地部分案件請整理以便與軍備局洽商。

  • 綜合指示事項
    • 局務會議針對個案決議及指裁示事項應回報具體執行情形,避免僅提”遵示辦理”而已

    • 對於平面媒體負面報導應於每日10點半前回應具體處理意見並通知發言人室,晚報報導應於18點以前回應處理。

    • 同仁之工作經驗應分享傳承,避免業務只有一人獨知的情形。

    • 各科處主管應督導科室登記桌作業,做好公文流程控管事宜。

    • 對於施工圍籬要有市政願景宣導;協調輔導大安運動中心取得使用執照。

    • 議會開議在即有關Q&A請儘速更新。

    • 有關涉及軍事用地部分案件請整理以便與軍備局洽商。

  • 散會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