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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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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部分好好看案件催請其速依都委會決議修正補充資料,而都市設計審議在時程上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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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重大事項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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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觀自治條例請提技術會報密集追蹤辦理俾於12月中能有具體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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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住宅社區轉型為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委辦案件請加緊處理,屆時未轉型者則須提出因應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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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停獎辦法修法過程資訊請完整陳報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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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重製臺北市TWD97坐標系統1/1000數值地形圖案應整理具體之預算說明資料,以備預算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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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六科局管土地參與更新案件請應即早參與規劃,對於實施者公開選配原則要事前先與更新處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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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都市再生方案簡報會議相關案件常涉及本局都市規劃科、都市設計科等科室業務及權責,請局內務必派業務相關人員全程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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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本市取締違規廣告物執行計畫」第1~6階段執行路段違規廣告物清查作業請代為致慰勞之意,有關其臨停交通問題請與交通局和警察局溝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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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柵路五段主要計畫開發議題請蒐集基本資料以便向林副市長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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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家具案接管機制依府內會議決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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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中央大學太空及遙測研究中心合作建立臺北市三維房屋模型計畫請安排報告俾便瞭解其計畫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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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出租住宅政策後續方案、配套措施和與中繼住宅搭配做法請研擬具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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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因建築線和畸零地常發生建照申請時延期之問題請彙集整合進一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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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法規不斷放寬免計入容積項目可研議如何回歸至都市計畫上容積獎勵配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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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擬臺北市老舊四、五層樓建物參與都市更新執行機制計畫案年底前要有具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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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廣告物美化更置補助案」辦理情形請提局技術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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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商「建築執照工程造價表調整修訂」本局秉持合理合法且立場堅定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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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近冬季有關防火宣導及公安檢查請加強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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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預算說明請依既定格式整理計畫內容與效益,以利首長說明及預算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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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指示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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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若舉辦國際性活動有關接待程序和具體資料呈現應力求完善,各科處應了解與業務有關的國際性組織並積極地參與和爭取舉辦有關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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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會議指示議員索取資料請於三天內完成市府議會資料管理系統登錄;有關提供議員資料市府已有明確處理原則,必要時應反映至市府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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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外界質疑的案件,同仁在處理上應就問題癥結耐心合理地說明清楚以化解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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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同仁與幹部應秉正確誠實負責態度呈現問題簽辦案件,不可有掩飾造假的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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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產業快速發展與變遷,有關分區使用管制規則放寬請二科研擬可行有效方式於12月中完成,建管處在使用管理上做適度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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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修編依林副市長指示辦理,感謝人事室的前置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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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加強與都市計畫技師公會合作,借重其都市計畫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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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仁提供首長及會議各式資料注意翻閱便利性和頁碼等文件編輯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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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內需方案北投溫泉親水工程案請儘速處理於10月底前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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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重要施政政策性工作須議會支持請向李副市長和秘書長報告以協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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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會議指示府內問題先由局處主秘以上長官協調處理,必要時才由副秘書長協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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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會議指示對於1999案件回覆不宜僅說明「已派員處理」,應明確說明解決和完成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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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會議指示各機關場所有關聽奧的宣傳、帆布等應即撤換改放花博的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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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監委來府視察有關審計處對總決算之審核意見本局有關案件處理情形請陳報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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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會議指示爾後中央院部等機關、委員巡視督導本府各項業務時首長或副首長應至一樓迎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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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