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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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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光雕工程電線被竊事件,若經會勘認定需加相關警示設備者,請儘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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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重大事項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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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市社區總體營造工作計畫,請先函知文化局、社會局。若有必要,可先召開幹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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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市長指示本局亮綠校顏宣傳資料應製作光碟,併專書於10月25日教育局召開之成果發表會上播放與發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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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夏威夷房地產協會參訪事宜,請洽花博營運總部提供花博宣傳資料,俾以轉送來訪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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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隆變電所案已依 市長指示於一週內辦理會勘,請將會勘結果、辦理情形與方向簽報 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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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彥秀議員將於10月19日將辦理蘆洲里計畫案說明會,請二科先與 許副局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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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渡工業區研議案,請先簽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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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採購稽核小組對花博光雕工程稽核若有缺失,請儘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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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博光雕記者會時間及位置確認後,請通知局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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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改造王案請五科、七科密切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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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國宅貸款與國宅基金相關存款額度、由何家銀行辦理等,請每月更新資料提供 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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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0月至隔年3月為火災發生之旺季,請公寓科加強宣導、使管科加強查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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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情形,請依行政區﹙若有可能,以里為單位﹚列表呈報 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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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後營建署召開有建築物使用類組、使用項目之會議,均請二科配合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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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北臺淡水河流域都市發展與流域防災整合評選,請儘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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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合法宗教建築於都更後須適用「新設立」之核准標準,其結果往往不符,間接造成都更難題,請二科再研議核准標準有無修正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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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區市長與民有約涉及本局事項,於正式會議前請先簽報 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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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安心成家專案之辦理動態資料,請定期更新提供 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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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公司案請向 局長報告辦理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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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以住宅政策預算購買聯合開發分回房屋案,請與 局長討論後向 林副市長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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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花博期間遊客激增,有關旅館公共安全問題,除配合聯合稽查外,請持續辦理檢查,並追蹤檢查不合格者之改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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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砂屋善後處理法令說明會,除提供Q&A外,並請準備相關都市更新、臺北好好看的文宣現場發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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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父紀念館開放空間及周邊圍牆改造計畫,請三科準備提案,並以綠化及節能燈具為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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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指示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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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網站資料仍請加強充實及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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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審查時若議員有意見,務必商請其他議員幫忙保留,以免整筆預算遭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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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內政部90年6月5日台內民字第9004896號函釋:「民意代表個人尚無得行使文件調閱權之法律依據」,請同仁處理議員索取資料時依該函釋辦理。另議員索取之資料非屬本局所作成者,可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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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議會臨時會預計10月底結束,請相關主管配合於科室內待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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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一科準備花博全區之應變計畫及各場館之基本資料,以供輪值應變中心之長官了解,並於輪值前向前往之長官作簡要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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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館請留設供來訪名人簽名之處所及文具,並製作活動紀念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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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處應給予支援花博同仁支援與鼓勵,並可將以往製作之文宣放於名人館供取用,若有不足可考量是否加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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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主秘統籌,秘書室以專屬卷夾製作包含:花博各單位發包工作內容、金額、廠商名稱、廠商聯絡人、建築師之聯繫表,分送花博輪值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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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有關本局及建管處事項,若有民眾不實舉報,應妥慎回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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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市府廣場舉辦花博親善大使演唱會,請同仁踴躍參加,並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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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將於11月開始,本局於10月13日上午9時30分舉辦講習,請相關同仁踴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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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博試營運迄今反應不錯,感謝同仁們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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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博試營運期間管理、督導資料,議員可能追蹤、索取,請同仁妥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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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