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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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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出國參訪案,請於1月13日前上網招標,春節前完成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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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網站內容若交由翻譯社處理者,由各單位先確認專業術語,再洽請秘書處國際事務組協助確認用語及文法之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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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重大事項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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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山親水通廊會勘,請指派幹部或合適人選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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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補助大學案辦理事項,請儘速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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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台案請向陳副總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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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招標案除有爭議者外,請加速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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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看全系列簡報增加客家園區跨堤及捷運信義線植栽復舊部分,請三科協助提供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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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聯開/地下穿越段之容積上限,請先召開技術會報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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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立教育大學大直校區專案變更,請先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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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祐宮前入口意象案之燈具型式,請併會議紀錄簽報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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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廟觀光再生計畫有關明倫堂部分,請先研究簡化程序之辦理方式,並確認是否符合用地之指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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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地獎勵許可證明資料應統計建檔及列管,並與更新處之資料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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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管土地參與太設都更及財政局參與更新分回之大坪數住宅,請五科主簽後續利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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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龍峒公營住宅名稱調整、預算編列等事項,與永平轉型之檢討,請 邊副局長召開會議討論及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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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植喬木專案,請一科補充相關資料供議員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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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二科參加建管處召開之一定規模以下免辦變更使用辦法修正研商會議,爾後類此會議亦請建管處加邀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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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義路案、木柵路五段案、士林通檢案及大彎北段案,請加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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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故宮案請於三個月內辦理公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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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芳超市改建案請先確認主政單位,再討論是否以統包辦理、簽動支第二預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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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通用設計頒獎典禮,請各科室處派員觀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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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廟觀光再生計畫預算分配與執行後續辦理事項,請續與觀光傳播局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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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轉達慰勉辦理拆除伊通街違建之相關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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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建議內政部將速食店納入應設置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之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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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指示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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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局處參考交通局回應汽車後座應繫安全帶之處理模式,維持本市在五都之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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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向協調案請相關局處先協調,勿逕簽報府,若有必要可請 副秘書長主持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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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機關於區里座談會前一星期,不得私下接觸里長或請里長勿提案,並請各科處清查未辦理完成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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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民眾詢答資料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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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局處活動請優先考慮邀請視障音樂工作者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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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考會將安排各首長媒體露出,請預先準備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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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1月13日前完成經費核銷作業,逾期請辦理預算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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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中心之空地可否停車案,請建管處洽交通局或體育處了解,並回報處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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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注意事項有重大修正,務請轉知同仁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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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局處多利用台北電台宣導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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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違規紀錄之受託廠商,應視情節列入必抽或不建議錄用之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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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