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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364次主管會報

主席:丁局長育群
紀錄:洪月卿
出席:邊子樹、許阿雪、張剛維、王玉芬、沈思宏、邱敬斌、羅世譽、劉秀玲、劉美秀、陳信良、王武聰、汪禮國、陳建華、劉俊男、梁一柱、黃洺楨、吳金龍、吳順民、周永成、劉俊廷、王秋齡、林玉滿、蘇靖、林崇傑、張溫德、王榮進、羅榮華、林辰熹、羅文明、洪月卿、葉家源

  • 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 前次會議紀錄參、綜合指示事項、三、研考會列管案件,本局有5個案件執行進度落後部分,經研考室查明,本局應有5個案件受研考會列管,執行進度落後為更新處辦理之2案,請更正。落後案件併請更新處依規定辦理。

    • 歷年區里座談及基層茶敘相關提案辦理情形,請各科於2月15日前依研考室提供之表格填報回覆,併請研考室於2月11日再度催辦。

  • 各科重大事項提報
    • 各委辦案件請如期完成。

    • 大龍峒公營住宅案相關配套事宜,請安排局內會議討論,相關工程請更新處掌握期程,務必於明年春節前完成入住作業。

    • 慈惠堂及慈祐宮案後續程序請二科催辦,本局內部行政程序亦請加速。

    • 市長出國參訪公有出租住宅案,相關作業請務必細緻處理。所有行程並需有備案,隨同出訪之議員及媒體均需關注,相關細節可向發言人室請教。

    • 請五科就出國參訪相關議題預為研擬Q&A,併請七科協助就萬樂國宅通用設計及萬美國宅立面美化等案例整理資料,提供五科彙辦。

    • 地上權國宅土地出售案,請先安排局內會議討論。

    • 都審案件涉及需進行環評或樹保審議等,應建立通案性程序,對相關團體亦應有一定的說明溝通。

    • 市長出訪出國報告,請於返國後2週內完成,於開議前印製完成分送媒體。

    • 忠孝復興地上權旅館BOT案,請掌握時程辦理。

    • 華光社區災戶安置出租國宅之租金事宜,請張主秘先洽社會局主秘協調,如需簽辦後續由五科辦理。

    • 同仁帶職進修攻讀研究所本局予以鼓勵,惟相關研究題目宜與本市未來發展及政策相關,或以臺北市為研究案例,並先陳報局長知悉。

    • 黃金雙子城案請併明日(2月9日)二科提報之技術會報討論,併請更新處派員參加。

  • 綜合指示事項
    • 華光都更案,後續由陳副市長統籌與法務部協調。

    • 遇有緊急事項,各科處主管應即時將資料傳給局長,各科處室主管並應即時接聽手機,以利聯繫。

    • 本週四下午市長參訪URS127,請更新處協助相關行程安排。

    • 網站資料應即時更新。

    • 市政會議進行注意事項,請轉知同仁知悉 1.如有安排領獎或獻獎儀式,應就受獎人、獻獎人安排座位,並於會前與議事組聯繫。 2.各機關應就報告事項整理200字以內的報告摘要,再由機關首長摘要補充。 3.各機關指定於市政會議進行專案報告,應以簡報檔進行說明,簡報時間為10-15分鐘。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