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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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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重大事項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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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溪親水環境案,必要時請安排局長時間看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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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故宮計畫預定於本月底公展,請儘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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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住宅案,必要時安排局長時間拜會營建署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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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空案應有配套措施、訂定期程,並應向居民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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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訂今日向陳副市長說明公營住宅基地案,後續請配合副市長時間辦理。另會議資料,請補充各基地現況且圖說位置需標示清楚,修正後資料請提供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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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市場擬增建雨遮,請與會同仁提醒市場處就完工時程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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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出國參訪事宜,請於今日下午向局長說明辦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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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建管處加強處理國賠案之橫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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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南路火災案,請查明是否涉及都更案。本案鄰近華光社區,市長已裁示警察局與消防局務必將事情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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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博圓山站西側廣告物案,請依前次會議結論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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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建會「產業有家,家有產業」計畫會議,由更新處提供計畫資料送產發局彙整。另請二科研議未來都市更新使用用途部分可以更合理放寬之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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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廟東側案,陳副市長會勘後如有相關指示,請告知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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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週二報紙,請各科處室主管務必閱覽,涉及本局業務事項,應於7:30前將處理方式以簡訊傳送局長,並請轉知同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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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里座談、與民有約提案辦理情形,請儘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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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屆議會退回之法案,請各科室檢視提交後續處理方案,並列入年度計畫辦理。併請總工程司室彙整,於下次局務會議提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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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光社區災戶擬安置於出租住宅案,請洽大安區公所儘速協調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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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公司及物業管理公司案,請再與陳副市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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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白皮書涉及本局之臺北曼哈頓計畫及公營住宅等,如需修正內容應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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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區政大段人行道案,請依技術會報內容辦理,並向局長報告內容,必要時至現場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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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2月10日參觀URS127後表示,更新處業務作得很好、同仁辛苦了。請向同仁轉達市長勉勵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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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處室編列下年度預算時,務必將本市相關政策與預算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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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列入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試辦計畫之辦理單位,需本局配合之工作內容,有否涉及都市計畫使用檢討、夜間安全空間營造等事宜,請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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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管案件務必依進度辦理,如需修正內容應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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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指示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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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指示花博相關活動不可輕言取消。任何活動之需取消,除有特殊因素外並需經產發局陳局長及丁總製作人同意,且如未能舉辦應適度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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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博名人館夜間照明事宜,請三科協助檢視處理。媒體報導名人館及夢想館等推嬰兒車進入亦需有預約卷不甚合理一事,經市長指示應不需預約卷,請主秘協調處理本局負責之名人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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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里座談自3月1日開始辦理,應由主秘以上人員參加,並應有可決定事情的人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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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傳局委託Discovery辦理行銷,請各局處全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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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及市長信箱應依規定於陳辦過程中就陳情人及檢舉人之姓名予以保密,違者依規定嚴懲。請轉知同仁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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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預計於2013年送件申請爭取2016年Design Capital,有關空橋等相關綠化,市長指示請捷運局及都發局再行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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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