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無
-
各科重大事項提報
-
北台區域合作工作仍應積極推動,相關合作事項應落實至委辦案研議、納入相關政策執行。請檢視執行情形,包括已推行、已納入委辦案研議、後續納入委辦案研議等,及府內分工建議等。
-
社子島主細計案後續請併予公告。
-
公營住宅選址,請研擬選址說明。
-
公營住宅用地之容積率請二科研議,後續向陳副市長報告
-
「94建字第215號建照工程」北側計畫道路之階梯拆除與「98建字第272號建照工程」南側計畫道路開闢,後續簽請召開二局首長會議協調處理。
-
機場公共藝術案,請注意執行進度。
-
策略地區更新獎勵,請二科、三科、更新處、建管處就獎勵容積核給基準研擬量化條件與列管機制等,由二科彙整後簽報局長邀集二位副局長、主秘及總工召開局內技術會報討論。
-
市長參訪國外公有出租住宅案相關訊息,請分類整理後召開會議討論處理方式及分工。
-
先前市政會議已經裁示原簽不對外提供,請轉知同仁配合辦理。
-
局管大安區懷生段土地(地上旅館BOT案)後續處理方向,請提技術會報討論。
-
萬樂出租國宅立面美化應做的比萬美國宅更佳,就不願配合改善之住戶,應研擬處理機制。
-
本局及更新處、建管處相關業務成果,建議應安排局內同仁包括會計、人事、政風、秘書室等參觀,以瞭解執行成效。
-
請八科強化防災工作,就災害類型與發生季節分類處理,並應由本局立場思考都市防災體系,必要時納入101年度委辦案件。
-
請轉知同仁,服務態度很重要,同仁應以解決問題的態度來處理民眾的問題,只要是於法有據或有可行性的均可提出,但切勿放著不處理。
-
臺北市應有更高的無障礙標準,請建管處研議可行性。
-
營建署防水閘門補助宣導資料,請提供劉專委提報每週三邱副市長主持之行銷會議宣導。
-
請就組織修編案研擬Q&A,整體架構部分由局人事室研擬,各單位部分由各科處自擬,於下週五前送局人事室彙辦,併於下下週一簽報局長。
-
大龍峒案之梯廳及樓梯等空間,請檢討設置扶手之可行性。
-
本局樂見工業局共同合作推廣通用設計。惟通用設計之推行關鍵在於應能提供大量設計以適應不同障礙對象使用之五金構件,此部分請適時向工業局說明。
-
男女平權評鑑標準及本局應改進事項,請人事室協助瞭解後告知局長。
-
華山建物彩繪案成果,請將相關成果傳達發言人室知悉。
-
「百年擘劃、世紀巡禮」都市發展系列活動後續建議提報邱副市長主持之行銷會議說明。
-
大故宮案請與故宮聯繫瞭解其相關需求,俾於細部計畫納入考量。
-
營建署召開更新個案輔導會議,請瞭解輔導原因
-
3D航測數值地形圖驗收步驟、基準等,請向局長說明。
-
萬樂出租國宅通用設計成果,仍請繼續開放供民眾參觀。後續配住原則併請研議。
-
本年度預計執行之15處通用設計改造,請研議開放幾處讓媒體拍攝記錄執行過程之可行性。
-
基泰建設案請研議以回饋方式辦理之可行性,並掌握辦理時程。
-
請各科處主管每週二上午務必閱報,如有涉及本局事務,應於8時10分前將處理方式以簡訊告知局長並副知二位副局長。另每週輿情上網資料,應提供1份給研考室彙整,如未及提供,應於週一下班前將資料送交局長室楊小姐,納入局長每週二之市政會議資料。
-
本局組織修編案,請相關科處於本週五下班前整理好資料,送局人事室彙整,於下週一或週二召開會議討論。
-
請增員額之相對問題,請人事室及會計室先行告知業務科。所需員額併請製表整理,俾瞭解人員進用管道、預算需求等。
-
重大政策需報請市長、副市長之事項,請於明日(3月2日)下班前送交羅正彙整。
-
廣告物協審案請建管處儘速辦理。
-
-
綜合指示事項
-
老舊公寓更新專案之申請案,請併案處理,以瞭解共同問題及個別問題,後續請召開局內技術會報討論。
-
市長指示請警察局加強查緝街頭塗鴉。本局所管出租國宅、土地等亦請加強維護。
-
中央主計處將就直轄市補助款辦理考評。市長指示各局處應努力爭取補助、按計畫執行,如因故未能達成亦應清楚說明。
-
為做好本市防震工作,邱副市長後續將於行銷會議上宣傳,請八科與建管處配合辦理。
-
本府自3月1日至9月1日推行健康減重計畫,請鼓勵同仁參加。
-
本局網站更新情形經研考會查察尚為違誤,請各科處繼續保持。
-
本府公有廳舍99年度用電量相較於95年度大幅減少6169萬度,請加強宣導。
-
-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