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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務會報

第218次局務會議

主席:丁局長育群
紀錄:洪月卿
出席:邊子樹、許阿雪、張剛維、王玉芬、沈思宏、羅世譽、劉秀玲、陳信良、吳順民、王武聰、汪禮國(廖皇傑代理)、陳建華、劉俊男、梁一柱、吳安琪、吳金龍、章毅、陳玉麗、劉俊廷、王秋齡、林玉滿、蘇靖、林崇傑(簡裕榮代理)、方定安、王榮進、羅榮華、林辰熹、羅文明、洪月卿、葉家源

  • 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 上次會議決議及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 各科室重大事項提報
    • 社區總體營造推動委員會軟體組議程,建議參酌去年大會報告方式、工作內容及民政局現行工作進行說明;至有關組織架構調整部分,請參酌民政局意見辦理。後續軟硬體組相關會議應相互邀請出席。另請一科瞭解四都之社區營造運作方式。

    • 聯開基地旁道路用地容積移轉機制,請一科與府會聯絡人先行拜會議會法規委員會召集人說明,瞭解相關意見。

    • 徵收註記之用地其容積移轉處理機制,請儘速召會研商並請審慎處理。

    • 陳副市長指示之容移機制及松山機場案以及邱副市長指示榮總換地案,請儘速辦理。如有執行問題,應即時反應,務必於六月底前確認方式。

    • 貓空案相關意見請彙整後,會同建管處、產發局、大地工程處等單位研處,以解決問題、克服困難方式,協助處理。

    • 景觀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授權項目請先行預擬授權內容後,召開局內會議討論。

    • 各科處辦理議員關切案件,應特別注意且態度應一致,各主管並應將相關狀況向承辦同仁清楚說明。

    • 士林市場案相關作業,請務必配合。

    • 3D航測圖相關成果請量化,併同後續應用方式向局長說明。

    • 本局組織編修案經初審同意請增員額共25人,請人事室開會討論調整組織架構事宜。

    • 本局及二處同仁之加班費請據實處理,如確實於年中即將用鑿,請人事室協助處理。

    • 大龍峒公營住宅案相關進度不可延誤,並請五科、七科充分配合掌握作業進度。

    • 公營住宅網頁資料請儘速確認後上網,並發新聞稿說明。

    • 地上權旅館案私地主之訴求,請儘速處理。

    • 本局管理之出租國宅履歷資料,請儘速分類紀錄。

    • 東湖C、E基地社區集會場設置地點及原住民圖騰設計等請洽原民會協助。

    • 康寧天闊案請查明擋土牆工程施作時間。

    • 更新推動中心請更新處研議推動。

    • 都更案涉及都更條例第36條請求代為拆除之個案,市長已說明由警察局協助,個案執行前請向市長說明。

    • 預算執行應依原訂時程辦理,相關罰款亦應依規定追繳。

    • 四月份公文逾期個案第8案係屬議會書面質詢,應依議會規定回覆限期辦理,請二科查處,並請研考室加強控管。

    • 安康平宅及捷運聯開分回住宅之處理方式與配套涉及政策性裁示事項,請提幕僚會議討論。

    • 市長信箱回覆不滿意案件,請各科室主管協助督導同仁,務必於第1次回覆不滿意時,勾選不需再處理函覆。爾後新進同仁訓練,並請研考會安排時間就電話禮貌及各類公文處理規定進行說明。

    • 本府其他局處辦公室近期發生竊案,請轉知同仁如遇陌生人請主動詢問、午餐時間請輪流用餐、相關物品請隨時收好。

  • 各科室重大事項提報
    • 社區總體營造推動委員會軟體組議程,建議參酌去年大會報告方式、工作內容及民政局現行工作進行說明;至有關組織架構調整部分,請參酌民政局意見辦理。後續軟硬體組相關會議應相互邀請出席。另請一科瞭解四都之社區營造運作方式。

    • 聯開基地旁道路用地容積移轉機制,請一科與府會聯絡人先行拜會議會法規委員會召集人說明,瞭解相關意見。

    • 徵收註記之用地其容積移轉處理機制,請儘速召會研商並請審慎處理。

    • 陳副市長指示之容移機制及松山機場案以及邱副市長指示榮總換地案,請儘速辦理。如有執行問題,應即時反應,務必於六月底前確認方式。

    • 貓空案相關意見請彙整後,會同建管處、產發局、大地工程處等單位研處,以解決問題、克服困難方式,協助處理。

    • 景觀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授權項目請先行預擬授權內容後,召開局內會議討論。

    • 各科處辦理議員關切案件,應特別注意且態度應一致,各主管並應將相關狀況向承辦同仁清楚說明。

    • 士林市場案相關作業,請務必配合。

    • 3D航測圖相關成果請量化,併同後續應用方式向局長說明。

    • 本局組織編修案經初審同意請增員額共25人,請人事室開會討論調整組織架構事宜。

    • 本局及二處同仁之加班費請據實處理,如確實於年中即將用鑿,請人事室協助處理。

    • 大龍峒公營住宅案相關進度不可延誤,並請五科、七科充分配合掌握作業進度。

    • 公營住宅網頁資料請儘速確認後上網,並發新聞稿說明。

    • 地上權旅館案私地主之訴求,請儘速處理。

    • 本局管理之出租國宅履歷資料,請儘速分類紀錄。

    • 東湖C、E基地社區集會場設置地點及原住民圖騰設計等請洽原民會協助。

    • 康寧天闊案請查明擋土牆工程施作時間。

    • 更新推動中心請更新處研議推動。

    • 都更案涉及都更條例第36條請求代為拆除之個案,市長已說明由警察局協助,個案執行前請向市長說明。

    • 預算執行應依原訂時程辦理,相關罰款亦應依規定追繳。

    • 四月份公文逾期個案第8案係屬議會書面質詢,應依議會規定回覆限期辦理,請二科查處,並請研考室加強控管。

    • 安康平宅及捷運聯開分回住宅之處理方式與配套涉及政策性裁示事項,請提幕僚會議討論。

    • 市長信箱回覆不滿意案件,請各科室主管協助督導同仁,務必於第1次回覆不滿意時,勾選不需再處理函覆。爾後新進同仁訓練,並請研考會安排時間就電話禮貌及各類公文處理規定進行說明。

    • 本府其他局處辦公室近期發生竊案,請轉知同仁如遇陌生人請主動詢問、午餐時間請輪流用餐、相關物品請隨時收好。

  • 綜合指示事項
    • 各機關網站請依規定辦理更新,包括中、英文內容之正確性及格式等。請資訊室再提醒各科室處務必正確更新網頁資料。

    • 1999暴增議題應特別注意並立刻處理。

    • 就可能發生事項應儘速提報,如有應報未報事項應議處相關人員。

    • 女巫店等之通案處理方式請儘早開會。請二科就不符土地使用分區處理機制,簽請陳副市長開會。

    • 議員協調會不可有局處互推案件之情形,出席機關應先承擔,如確實非權管單位,再報請府會總聯絡人邱副市長處理。請各科處轉知同仁注意。

  • 綜合指示事項
    • 各機關網站請依規定辦理更新,包括中、英文內容之正確性及格式等。請資訊室再提醒各科室處務必正確更新網頁資料。

    • 1999暴增議題應特別注意並立刻處理。

    • 就可能發生事項應儘速提報,如有應報未報事項應議處相關人員。

    • 女巫店等之通案處理方式請儘早開會。請二科就不符土地使用分區處理機制,簽請陳副市長開會。

    • 議員協調會不可有局處互推案件之情形,出席機關應先承擔,如確實非權管單位,再報請府會總聯絡人邱副市長處理。請各科處轉知同仁注意。

  •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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